杨凡 发表于 2010-1-2 12:19:11

河南省汤阴县2010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我县教师缺编的现状,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6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业务素质过硬的人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农村小学教师6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数、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汤阴县范围内全日制普招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汤阴县域外全日制普招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本县在编教职工和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录用者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小学(含)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条件;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3日至7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汤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办法:

①、每人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2:1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数并在现场公布。所报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可改报其它职位。

②、个人准备材料

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以上证件须交复印件各两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参加汤阴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任职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汤阴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在汤阴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汤阴县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收费标准:报名人员须交纳报名考试服务费72元。

④、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初审合格者,由报名人员亲自、详细、如实、现场填写《汤阴县2010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汤阴县2010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⑤、考生于2010年1月14日至15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退还报名费。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学科专业知识指所报专业大学所修有关基础专业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0年1月17日

上午:8:00—9:4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10:10—11:50《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60%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汤阴县实际,参加汤阴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汤阴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领取准考证的现场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0年1月27日在汤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岳飞故里网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一岗位按招聘职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程序为试讲和答辩。其中试讲15分钟,答辩(评委随机提问有关专业知识和试讲中发现的有关问题)5分钟。每人准备时间为20分钟。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核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依次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岳飞故里网公示。

八、聘用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试用期待遇

新聘用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原在职人员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非在职人员退回原地。

考生可登录安阳人事人才网和岳飞故里网查阅。

本简章由汤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汤阴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6208911、6213193

汤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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