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2 10:23:58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0年招聘16名派遣制员工名启事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口岸药品检验所)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技术支撑机构,目前已成为一家具备药品、生物制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测能力的政府专业检验机构。
根据本所工作需要,由上海市人才中心所属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16名派遣制人员前往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工作地点:浦东张江张衡路1500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能胜任食品药品检验工作或其它相关岗位工作;
3、能承担课题研究等工作;
4、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招聘人数
备注

检验员
硕士以上
近红外光谱分析
1


检验员
硕士以上
x-衍射
1


检验员
硕士或博士
分析专业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
食品检验相关专业
5
食品、药品、微生物检验

检验员
硕士
生物化学专业
1
有3~5年以上疫苗中免疫学项目、效价项目的方法建立及样品检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薪酬面议。

检验员
本科
临床检验专业
1
有3~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薪酬面议。
遗传毒理专业优先。

检验员
硕士或以上
病理专业
1

检验员
本科或以上
药理毒理专业
1

检验员
本科以上
药学及相关专业
3
食品、药品常规检验

办公室文员兼工会、退管会干事
本科以上
中文、法律、行政管理、公共管理、法政等相关专业
1
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强。

组织人事管理员
本科以上
人力资源或相关专业
1
中共党员。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强。具有薪酬设计、组织绩效考核、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能力。有3~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薪酬面议。


三、薪酬标准(含个人应交纳的“四金”和个人所得税)
第一年标准:
本科生月收入3000.0元;
硕士生月收入4000.0元;
博士生月收入5000.0元;
试用期按照80%标准发放。
第二年增加工资按照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每年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标准执行。

四、聘期
聘期二年(含试用期二个月)。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派遣至本所工作二年后,以及本科学历人员派遣至本所工作五年后,表现优秀者,可视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编制情况酌情考虑转为正式事业编制。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启事;
2、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3、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后组织应聘人员笔试;
4、根据笔试成绩,组织面试;
5、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组织人员体检;
6、对拟录用人员政审;
7、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在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8、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由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定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有关岗位工作。

六、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将以下材料寄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人事科(张衡路1500号)邮政编码:201203
1、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成绩单
4、双向选择推荐表复印件(需学校盖章)
5、计算机、外语证书复印件
6、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7、专利证书复印件
8、发表论文
9、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七、截止时间
2010年1月20日
附件:报名表
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09年12月24日
相关附件下载: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0年派遣制员工招聘启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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