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好资产清查“突击战”
坚决打好资产清查“突击战”
胡来龙主持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专题会议
本网讯(华传锋)12月23日上午,院长胡来龙主持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专题会议。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胡爱国传达了省司法厅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田良就清查工作提出有关纪律要求。院属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胡来龙指出,由于长期以来我院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导致国有资产数据不完整、不准确, “家底”不清、不明问题比较突出。要通过此次资产清查,彻底摸清我院资产存量的“家底”,摸清资产管理的“家底”,摸清资产收益的“家底”,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有效资产管理工作。为此,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重大意义。胡来龙指出,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是基于三个方面的需要:一是加快学院发展的需要。资产信息是学院一项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全面详实的资产信息,才能为学院发展科学决策、有效编制“十二五”期间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规划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通过资产清查,找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真空”和“漏洞”,研究出台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才能使学院驶入快速发展车道;二是深化学院管理模式改革,提高管理效益的需要。管理出效益、管理出生产力。通过资产清查,在全面准确掌握学院资产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分别情况、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于长效管理,达到资产配置合理化,资产处置规范化,资产增效最大化,办学成本最低化。学院办学不能不讲成本,成本来源于分析,分析来源于测算,测算来源于数据。要加强对资产收益的调研、分析和预测,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资产清查工作是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也是落实警务化管理、从严治校的需要,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遏制不正之风,促进干部队伍清正廉洁。就学院下一步资产清查工作,胡来龙指出,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团结一致,要做细、做实、做彻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做到“三早一高”。即:早启动,早动手,早完成和高质量,并力争走在全系统的前列;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及时研究解决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同时要在部门内部明确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三是加强工作协作。这次资产清查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特别要加强与资产清查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四是落实奖惩制度。要对在资产清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拖拉,办事推诿,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部门,按照问责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胡来龙强调,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高度重视,学院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态度十分坚决,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这项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打好这次清查“突击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防止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和“走过场”,切实维护资产清查工作的严肃性。要严格按照资产清查标准和工作要求,做到不遮掩、不虚报、不瞒报,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清查“不打埋伏、不留死角、不重不漏”,账账、账实相符,真正摸清“家底”。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胡来龙强调指出,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尽责尽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取得实效,为学院在良性循环发展中实现新跨越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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