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12-22 09:46:09

关于郑州市2009年公务员考录进行面试确认的通知

按照《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参加面试确认的人员,现予以公示。
    郑州市委组织部和郑州市人事局于2009年12月23日(8:30—17:30),在郑州市人才大厦进行面试确认,地址:郑州市陇海路169号907房间。报考郑州市有关单位的考生,参加面试确认时请本人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书原件(已参加工作者需携带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人事局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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