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zhong125 发表于 2009-12-20 18:44:10

关于举办2009年省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皖人社秘〔2009〕325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使新录用公务员尽快熟悉和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与技能,增强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培训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10年元月初举办2009年省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省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09年录用的工作人员。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法等。三、培训方式培训采取课堂讲授、座谈研讨、拓展训练等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综合考核。四、培训时间和地点(一)培训时间:2010年元月5日至22日,元月5日报到;(二)培训地点:安徽行政学院(合肥市望江路115号)。五、培训经费该班收取培训、拓展训练及教材费980元,所需经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六、相关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确保新录用公务员全部参训,并按管理分工于2009年12月29日前将《2009年省直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申报表》分别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和省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处。参训人员应按时报到学习,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则上参加属地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初任培训;因工作需要并有条件自行举办本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单位,应按规定报省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未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联系电话:2609726(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2602408(省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处)。附件:2009年省直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申报表

沣沣 发表于 2009-12-20 21:23:12

真垃圾 几百年前的东西了啊

liusong 发表于 2009-12-20 21:54:43

{:5_553:}

zhengzhong125 发表于 2009-12-21 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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