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院集体、个人获厅级表彰
本网讯 在日前进行的“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评比中,我院精心组织、积极参与,被省教育厅评为“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在我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的“歌颂伟大祖国,肩负神圣使命”为主题的“祖国万岁”歌咏活动中,我院广大师生热情投入,积极参与,形成了“班班有歌声、人人唱好歌、师生共参与”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展示了当代青少年热爱祖国的情怀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又讯 我院代震、方堃、江帆(女)三位同学因在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安徽”建设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被省司法厅、教育厅、团省委和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授予“安徽省优秀法制宣传志愿者”荣誉称号。(宣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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