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12-15 10:24:44

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招聘教师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面向国内外招聘教师。一、拟招聘的学科专业1、无机化学;2、分析化学;3、有机化学;4、高分子化学与物理;5、物理化学(或结构化学);6、应用化学;7、化学工程与工艺。二、岗位、基本条件与待遇(一)高层次人才1、应聘条件(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应具有博士学位;(2)胜任核心课程教学,能够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教学任务;(3)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或主持过国家重大科研项目;(4)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2、相关待遇除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提供住房补贴25~35万元,安家费5~15万元;提供学科建设配套费6~100万元。聘任为教授。两地分居者配偶随调。(二)学术骨干1、应聘条件(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工作经历;(2)能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3)有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有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发表。2、相关待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学校提供住房补贴12万元,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暨学科建设配套费2~6万元。聘任为副教授。(三)应届博士研究生1、应聘条件(1)年龄在30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且本科、研究生阶段均在“211工程”或“985工程”高校学习; (2)专业知识扎实,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具备承担高校教学工作的能力;(3)发表过SCI、EI等高水平学术论文; (4)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体检合格)。2、相关待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学校提供住房补贴10万元,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费2万元。聘任为讲师。三、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学术骨干,需填写《兰州大学拟引进人员情况登记表》并提供填表说明中的附件材料;选留的应届博士研究生需填写《兰州大学拟选留毕业研究生 情况申请表》并提供填表说明中的附件材料;调入人员需填写《兰州大学拟调入人员申请表》并提供填表说明中的附件材料。详情请登录兰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ldrsc.lzu.edu.cn/)。四、应聘时间及说明应届博士研究生应聘工作截至2010年3月10日,其余应聘工作长期有效。应聘者需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科研及教学能力考察。具体事宜请与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树莲电 话:0931-8912589传 真:0931-8912582E-mail: wshl@lzu.edu.cn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730000

                                       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y260829 发表于 2009-12-15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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