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文职制度探索之“上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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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频繁,社会治安问题在不少地方日益突出,给本就捉襟见肘的警力带来了更加沉重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缓解乃至消除警力严重不足问题,成了一道亟待破解的难题。 对此,上杭县探索性地通过人才服务中心向公安机关派遣文职人员,把公安队伍中非执法岗位的警力置换到一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这一在省内率先实施的公安文职人员派遣制度,为破解警力不足难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本。
2007年11月中旬,经过短期公安业务培训后,又有10名由上杭县人才服务中心派遣到县公安局文职岗位工作的人员,正式到各基层派出所工作。至此,这个县共有20名公安文职人员到位并发挥作用。 从酝酿到落地,只有一年多的时间。“公安文职人员派遣制”这个由上杭县在省内首创的制度,不仅已在当地生根发芽,而且逐渐呈燎原之势,不少地方的公安机关到上杭“取经”。公安文职人员制度之“上杭模式”究竟有着怎样与众不同的意义呢? “这可以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通过派遣公安文职人员,不仅能够把公安队伍中非执法岗位的警力置换到一线,无形中等于增加了警力,而且也有利于公安文职人员队伍本身的稳定,同时也能兼顾公安工作的一些特殊要求……”上杭县人事局局长陈国平如是说。 500000∶305的尴尬 上杭地处闽西,全县有近50万人口,近几年来由于矿冶、光电等产业发展迅速,带动了当地经济快速发展,连续几年增幅都在13%以上。大量企业的落户,吸引了不少外来务工人员和当地农民进城务工,随之而来的还有严峻的社会治安压力。 而与经济快速增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县公安民警人数却几乎没有增加,包括专业性较强的交警在内,上杭全县目前只有在编民警305名。 “这305名当中还包括70多名从事内勤等非执法岗位的警力,实际上全县真正能够从事一线执法的民警只有200多名。即使按305名来算,全县的警力比例为总人口的万分之六点一,远低于全国约万分之十二的平均水平,在全省也是比较低的,警力不足的问题相当严重。”上杭县公安局政委周强民忧心忡忡。
据上杭县公安局的统计,如果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等部门对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实现2008年以前城区派出所的警力配备不少于20人,建制镇派出所每所不少于10人,建制乡派出所每所不少于5人的目标,全县公安局需增加派出所民警编制67名。显然,这对一个山区县来说,在公安专项编制短期内不可能大幅度增加的前提下,达到目标要求的概率几乎为零。 实际上,警力不足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部门的正常工作。以上杭交警为例,近年来,由于道路和机动车辆的大幅度增加,当地交警警力十分紧张,即使很多交警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仍显得力不从心。 “每年规定的公休假,腾不出时间休,正常的双休也难以保证,长期超负荷上班不论对工作还是对个人的身体肯定都有不良影响。”当地一位交警告诉记者。 一方面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安人员的数量、素质要求提高,另一方面是现有的公安编制管理决定了民警数量短期内不可能大幅增加。500000:305的尴尬,不仅让当地公安部门感觉到了越来越沉重的压力,也“逼”着相关部门不得不去寻找破题之路。 逼上派遣制 新的想法出现在2006年。在当年10月于沈阳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会议上,公安部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实行文职雇员制度,把置换出来的警力充实到基层所队”。随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中也明确了“探索在公安机关开展聘用文职人员试点工作,将置换出来的警力充实到基层所队。”这些消息对于一直在苦苦探索破题之道的上杭县公安部门来说,不啻于一盏指路灯。 “当时大家都觉得这是一条路子,但那个时候全国也没有几个地方在搞公安文职制度,具体怎么走,还得学习别人的经验,再结合上杭实际进行摸索。”周强民回忆起当初的情形。 然而,上杭县公安局对东莞等地已实施的公安文职制度进行仔细研究后发现,这些地方值得借鉴的成熟经验并不多,摸索一度陷入了僵局。正在这时,上杭县政府一份《关于2006年度专项招聘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充实上杭县县乡单位的公告》引起了公安、人事等部门的关注。经过仔细研究,上杭县公安局认为公告中“专项核定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挂靠在县人才服务中心。所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挂靠在县人才服务中心,由县人才服务中心派遣到县乡有关单位工作”做法,适合公安机关实际,可用于公安文职派遣制度尝试。 随后,上杭县公安局又针对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提出了在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上采用同样做法来探索文职制度的设想。2006年12月26日,上杭县政府批转了县公安局、人事局、编办三家联合报送的《2006年招聘县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方案》,首批文职人员招聘派遣工作启动。 在这份堪称全省首创的方案中,上杭县公安、人事等部门将公安文职人员的岗位性质定性为非执法岗位。在具体操作方面,上杭县公安文职人员挂靠县人才服务中心,编制核定为县人才中心公安文职人员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单独序列管理。除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不参加警务培训、不发给警服和警用装备外,文职人员其他待遇与民警基本相同,享受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等待遇。 对于最终采取的这种做法,周强民十分满意。他说,采取派遣的做法,一方面使文职人员的待遇比较有保障,加上是事业单位编制,既便于管理,对稳定文职人员队伍也很有好处,同时,还降低了警务用人成本,解决了非公安专业人才难招、难留等问题。 “更重要的是,这些文职人员把原来从事内勤等工作的警力置换出来了,大大缓解了警力不足问题。我们计划最近三年内分批招聘78名文职人员,并按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3个职位类别,在全局18个部门的岗位设置文职人员。”周强民说。 2007年1月,上杭县参照公务员招录和招警办法,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6名公安文职人员时,竟有64人应聘。随后的两批招考也十分火爆,录取比例和公务员差不多。2007年3月,上杭首批6名文职人员被充实到派出所等基层一线从事内勤工作。 目前,上杭县已经招聘了20名公安文职人员,其中有不少是法律专业毕业的大专、本科生,十分符合公安文职工作的要求。在这20名文职人员当中,除一人从事狱医、一人在局机关从事计算机工作外,其余18人均到派出所、交警等基层一线工作,基层普遍反映良好。文职人员到位后,已置换出20名原内勤民警到一线执法,相当于增加了20名一线警力。 完善之道尚须探索 上杭县对公安文职人员在管理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据周强民介绍,这些文职人员上岗前首先要签订《保密协议》,然后再进行公安专业知识培训,除了执法业务不要培训外,其他的跟新入警培训差不多,日常管理也参照警察的管理。 城郊派出所文职人员马庚枚原来是一名教师。去年3月到所里工作后,她很快进入工作状态,把所里的档案管理、资料整理、信息报送等内勤工作搞得井井有条。 “小马素质很高,工作也很负责。更重要的是,我们所辖区是整个县治安最复杂的地方,辖区4万多人才25名警力,她来了以后置换出了一名警力到一线工作,这对我们来说是雪中送炭。”城郊派出所教导员胡富春这样评价文职人员上岗后带来的变化。 由马庚枚置换出来的内勤民警张家福,到城北警务室从事公安一线工作,他因在调解城北村牛栏背组村民与富古村村民林权纠纷、参与县局侦办张某某等3个涉黑团伙等工作中表现出色,受到了所里的表扬。 “我原先在内勤岗位从事写材料、信息报送之类的工作,时间长了业务也会慢慢生疏甚至荒废。感谢这些文职人员把我们‘解放’出来,使我们得以做一名人民警察应该做的事。”张家福对自己被置换前后的不同角色感受很深。 记者采访的那几天,城关派出所文职人员、户籍内勤郑娟正好请了婚假在家筹备婚礼。可她一听说所里忙不过来,就从家里匆匆赶来。27岁的郑娟原来在新华书店上班,工作比较清闲而且待遇也不错,“现在虽然忙些,但觉得过得很充实。”来到派出所工作后,为了方便当地群众办事,她常常加班审核群众报送的户籍材料,好让办事的速度再提高些。城关派出所所长李福民说,郑娟来了以后,办公室的效率也提高了不少。 据了解,目前,全省有10多个县(市、区)正在进行或准备推行公安文职制度建设,而总体比较成功的“上杭模式”无疑为这些地方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蓝本。“2007年来我们这里学习考察的就有七八批。”周强民说,他认为,作为一项还在不断探索中的制度,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如何稳定队伍的问题。 对此,陈国平表示,和警察相比,公安文职人员毕竟不是“正规军”,但却承担了部分警察的非执法任务,因此,稳定人才、留住人才显得尤为重要。今后,除了工资待遇的正常晋级外,组织、人事、公安部门还要继续探索解决这些人员的政治待遇、职称评聘等问题。 周强民则认为,要从物质上、精神上尽可能给他们营造一种责任感、自豪感和归属感,这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记者 张杰 通讯员 张强福 张锋育) 记者点评 核心在“置换” 其实,推行公安文职人员制度,上杭并不是第一个。在“上杭模式”实施之前,全国不少地方如上海、东莞等地已开始施行这一制度,取得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难办的问题,如公安文职人员的流动性过大等。而“上杭模式”学习了别人的长处,并结合本地实际,采用“公安文职人员派遣制”,让公安文职人员对自己从事的工作有比较强烈的认同感、归宿感,较好地解决了队伍稳定问题,这一全省首创做法已作为经验推广并受到公安部的充分肯定,这对于一个观念、信息等各方面都相对比较落后的山区县来说实属不易。
综观公安文职人员制度之“上杭模式”,最核心的关键词非“置换”莫属。这个看似平常的字眼,在实际操作中却不简单:要找到合适的文职人员来置换,还需要经费、编制,要把置换出来的警力放到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地方……每一细节都要仔细思量、谨慎操作。难能可贵的是,在推进这项工作的过程中,不仅公安、人事、编办等部门尽心竭力,上杭县主要领导更是全力支持,不仅多次进行专项调研,而且要钱给钱,要政策给政策,一路大开绿灯,使这项具有前瞻性和创造性的工作很快从想法变为现实。 当然,这个“上杭模式”带来的启示远不仅于此。如果把这种“置换”推而广之,很多与公安机关情况类似的执法部门都可能成为受益者:不仅可能解决人员不足的实际困难,而且可以有效减少行政成本,提高执法的专业性和效率。(记者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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