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12-12 09:42:01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为贯彻事业单位改革精神,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用人需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学院简介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是由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培养高等艺术职业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坐落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49号和南岗区中兴街21号,设有舞蹈系、戏剧影视系、管弦键盘系、民族器乐系、声乐系、美术系等六个专业系,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艺术实践能力较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教育部评定的国家级重点艺术院校之一。二、基本原则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从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岗位需求出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依法办事,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三、招聘计划
序号专业学历人数岗位备注
1舞蹈统招本科学历及以上3教师 
2双簧管统招本科学历及以上1教师 
3音乐学统招本科学历及以上2教师 
4声乐统招本科学历及以上1教师美声
四、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1)范围统招本科学历及以上艺术院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2)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2、热爱艺术教育事业;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4、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5、具有从事本专业及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五、报名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2、按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特殊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资格审查。4、报名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荐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1日——12月26日。报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49号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人:杜伟卢鸣宇联系电话:0451--86311957六、考试、考核办法根据不同岗位,对考生分别进行面试、实际专业能力测试和试讲。考试考核工作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试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知识面、形象仪表等。满分100分。实际专业能力测试和试讲的具体内容及评分项目由考试考核领导小组会同有关专家拟定。七、体检考试与考核结束后,根据报考专业和个人综合得分名次确定人选,并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依该专业排名顺序递补。八、录用考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即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九、本《方案》由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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