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12-10 09:40:56

广西艺术学院(南宁)2010年公开招聘53名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高等艺术院校,座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六所省(区)属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已有70年办学历史。现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桂林中国画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影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桂林分院、民族艺术系、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等10个二级院系。并在2006年教育部对我院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个岗位(53人),具体公告如下:一、招考的条件及相关要求: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队精神。2、接收、调入或聘用到我院担任教师的人员,须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3、报考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均须参加笔试、面试、试讲考核。4、接收、调入或聘用的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教授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5、原则上不从企业调入人员。6、接收、调入或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的工作自行解决。7、专业高级人才我院长期招聘,并对引进的高级人才我院将提供一定的优惠条件,优惠条件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协商后确定。8、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二、招考时间安排、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1、考试时间安排:(1)个人报名时间:2009年12月6日—元月5日;(2)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元月6日开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院人事处电话通知并及时进行考核;(3)应聘人员须知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报名方式:采用本人自报、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必须在邮件主题标明所应聘岗位的序号及名称)或信函报名方式;报名必须提交的材料:《广西艺术学院2009年应聘岗位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和个人准备的简历一份;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5325121,5312553,5312721(传真)三、招考岗位及岗位基本条件一览表(总计50个岗位,53人,见附件)广西艺术学院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招考岗位及岗位基本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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