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12-8 11:05:16

山东省鄄城县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员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39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鄄城县电视台男、女播音主持人员各一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条件1、报考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播音主持专业或有播音主持工作经历一年以上的毕业生。2、报考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广电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上镜效果好;普通话规范、流畅,音质好,吐字清晰;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地域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二、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有工作经历人员要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相关影视资料。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5日至12日报名地点:鄄城县广播电视局(台)总编室。三、考试考试分为面试、镜试和试播。1、面试:主要内容是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仪容仪表和形象气质等内容。方式:一是自我介绍一分钟;二是散文朗诵三分钟。面试评委当场打分,现场公布结果,并分别录取男、女各前五名进入镜试。2、镜试:主要内容是上镜形象和普通话标准程度。方式是在演播室现场上镜,模拟新闻报道,自备稿件一件,两分钟以内;现场指定稿件一件,两分钟以内;模拟现场主持,时间两分钟。镜试评委当场打分,现场公布结果,并分别录取男、女各前三名进入试播。3、试播:试播时间两周,试播期间分别安排2至3次新闻和其他节目主持。4、试用:试播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试播情况研究确定男、女各两名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生活费600元。四、体检根据考试和试用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五、聘用及待遇试 用期满,体检合格,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其中男、女各一名(达不到专业要求,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或取消聘用名额)。确定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 转递、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由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括已试用的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国家政策执行见习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正式聘用工作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六、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鄄城县招聘播音主持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实施。在整个招聘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七、本简章由鄄城县广播电视局(台)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698896    2421578
                            2009年12月2日

绝版小侯 发表于 2009-12-8 11:42:50

这个不好考
就我这河南普通话就不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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