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2010年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经焦作市编办、焦作市人事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11名,全部面向农村小学。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招聘范围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后出生)符合招聘条件的修武籍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身体、心理健康,五官端正、无语言障碍;
(3)报考者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限内或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报名
本次招聘不分专业岗位。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30日—12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17:00)。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3、报名办法: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未就业毕业生应持档案
所在单位的代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持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09年12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持考生身份证和收费票据
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以下两类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1)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在农
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
(2)领证独生子女家庭和政策内双女家庭的子女(提供县计生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证和县计生部门出具的父母
计划生育证明)。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报名时同时提交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结束不再受理。
笔试结束后,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算出的总成绩,按拟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按《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考核。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纪检委(
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考核结束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部门到县人事、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办理相
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
合同并鉴证;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原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县教
育行政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交流
出教育系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接受全社会监督,如出现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宜可登陆修武县人民政府网(www.jzxw.gov.cn)查询。
监督电话:
0391——7192292 7188212
修武县人事局
2009年11月24日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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