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许可事项名称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受理机构南阳市民政局优抚科办公时间工作日办理地点南阳市文化路双桥50号联系方式0377-63186720服务内容概述 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按民政部、财政部文件规定执行,资金由残疾军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发给,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解决。政策法规依据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按民政部、财政部文件规定执行。事项申办条件申报材料办事处理流程 资金由残疾军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发给,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解决。服务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备 注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说到底还是一笔糊涂账{:5_551:}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