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2009 发表于 2009-11-5 11:33:58

2008安徽警察培训费用 时间 参照

08年新警培训通知


[安徽省
公安厅    政治部通知通报
 
皖公政治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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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度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公安局政治部(处):
    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和“三个必训”制度要求,省公安厅决定,近期举办2008年度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8年度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的人民警察。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1年。其中,集中培训6个月(实训120天,4个月),岗位实习6个月。为了保证训练效果,达到实习目标,培训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个月集中培训时间;第二阶段为学员回单位实习6个月时间;第三阶段为学员再返回学校进行2个月的集中培训时间。
三、培训批次、地点、人数、时间安排
考虑到本次培训任务比较重,根据省、市两级培训学校培训容纳量,培训班分为两个批次:
(一)第一批次培训班的安排:
1、培训地点、人数:
(1)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教学点:培训人数297人,调训刑事技术、计算机、外语、财会职位等特殊职位录用的人民警察,分别为合肥市公安局45人、宿州市公安局39人、蚌埠市公安局32人、马鞍山市公安局20人、芜湖市公安局24人、宣城市公安局30人、安庆市公安局50人、淮南市公安局23人、巢湖市公安局34人;培训地点: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合肥市望江西路559号),联系电话(传真):0551-5387668;联系人:高则武。
(2)合肥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教学点。培训人数144    (合肥市公安局普通职位录用的    144名人民警察);培训地点:合肥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合肥市岗集镇);联系电话(传真):0551-2695332、2695342;联系人:刘斌。
(3)宿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教学点。培训人数137(宿州市公安局普通职位录用的137名人民警察);培训地点:宿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宿州市宿苻路北十里铺);联系电话(传真):0557-3022828,0557-3609709;联系人:刘传林。   
(4)蚌埠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教学点。培训人数110(蚌埠市公安局普通职位录用的110名人民警察);培训地点:蚌埠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蚌埠市东郊合蚌路锥子山10号),联系电话(传真):0552-3163412,0552-3161170。联系人:刘敬炜。   
(5)马鞍山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教学点。培训人数152(马鞍山市公安局普通职位录用的70名人民警察、芜湖市公安局普通职位录用的82名人民警察);培训地点:马鞍山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马鞍山市委党校),联系电话(传真):0555-2422050。联系人:汤小海、吕云。   
(6)宣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教学点。培训人数122(宣城市公安局普通职位录用的122名人民警察);培训地点:宣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市委党校内,宣城市昭亭中路),联系电话(传真):0563-2518384,联系人:熊超。
(7)淮南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教学点。培训人数113(淮南市公安局普通职位录用的113名人民警察);培训地点:淮南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淮南市九龙岗火车站北200米),联系电话:0554-2213625、2213613(传真),联系人:许家宏、陈宏。
(8)巢湖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教学点。培训人数110(巢湖市公安局普通职位录用的110名人民警察);    培训地点:巢湖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巢湖市城南交通巷),联系电话:0565-2628223,联系人:陈彪。
2、具体时间安排:第一阶段集中培训时间:2008年11月22日至2009年1月21日(学员报到时间为2008年11月22日);第二阶段岗位实习时间:2009年1月22日至2009年7月21日第三阶段集中培训时间:2009年7月22日(学员报到时间为2009年7月22日)至2009年9月21日。
(二)第二批次培训班安排:
1、培训地点、培训人数:待定。
2、具体时间安排:第一阶段集中培训时间:2009年2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学员报到时间为2009年2月11日);第二阶段岗位实习时间:2009年4月11日至2009年10月10日;第三阶段集中培训时间:2009年10月11日(学员报到时间为2009年10月11日)至2009年12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入警教育,执法为民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警容警姿训练,以及法律法规、公安业务、警务技能战术等基础知识训练。共721个课时。具体分配如下:
(一)政治理论、专题讲座60课时,法律法规102课时,公安业务162课时,共324课时,占总课时的45%。
(二)警容警姿、列队、体能、技能、射击、战术训练324课时(含早操103个课时),占总课时的45%。
(三)考试、讨论、参观等其他科目73课时,占总课时的10%。
四、组织管理
集中培训期间,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初任培训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初任培训操行量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培训班实行警务化管理。
五、考试考核
实行“教考分离”。省公安厅按照培训内容制定考试考核标准并组织印制试卷并,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组织考试考核,最后由省公安厅统一阅卷,并对部分学员进行复考。
(一)法律法规(含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课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百分制,60分及格。
(二)体能和警务技能考核。根据所学内容,采取现场测试和模拟演练等形式,按照合格、不合格等次评定成绩。
(三)操行考核。依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初任培训操行量化管理办法》,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思想道德、纪律作风等表现进行量化考核,百分制,60分合格。
(四)实习考核。包括实习表现和实习报告分别作为科目进行考核。根据学员实习表现,由实习单位按优、良、及格、不及格等次评定成绩;学员在实习期间按要求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实习报告,由培训学校按照优、良、及格、不及格等次评定成绩。
经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统一颁发《安徽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培训合格证书》,正式任职并授予警衔。考试考核中有一项不及格的,允许补考一次;有两项(含)以上不及格的,或操行量化考核不合格的,确定为培训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结业,不发培训合格证书,不授警衔,并参加补训,补训费用自理。
七、培训费用
在市级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参加训练的学员应交纳住宿费3000元、服装费200元、教材费100元、培训费1800元,共计5100元。
在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参加训练的学员应交纳住宿费1800元、服装费200元、教材费100元、培训费1800元,共计3900元。
以上费用,学员培训合格后由所在单位报销。学员培训期间伙食费自理。
特此通知。
                  安徽省公安厅政治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棉花糖2009 发表于 2009-11-5 11:34:08

{:5_557:}

杨凡 发表于 2009-11-5 11: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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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 发表于 2009-11-5 12:25:19

{:5_554:}{:5_554:}

霹雳战警 发表于 2009-11-5 14:25:13

{:5_556:}

liuhuilinhan 发表于 2009-11-5 14:27:09

{:5_551:}

刑警本色 发表于 2009-11-5 14: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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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警男儿 发表于 2009-11-6 10:28:41

有不合格的么?

真爱传奇 发表于 2009-11-7 1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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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月白 发表于 2009-11-9 20:21:42

目前我在黄山警校培训了 每天除了斗地主 就是跑出去上网 {:5_557:}

cr112 发表于 2010-1-11 15: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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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e1800 发表于 2010-1-26 11:14:20

{:5_555:}{:5_557:}还收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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