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县2009年公开招聘民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开县民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三)坚持按单位、岗位、专业对口招聘原则;(四)坚持聘用合同管理原则。二、招聘名额及工作地点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详见“开县公开招聘民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三、招聘范围及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符合报考职位其它要求(详见“一览表”)。(五)身体健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四、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3日至2009年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二)报名地点:开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政策咨询电话:开县人事局(023)52218661(三)报名手续: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照均可),同时还需提供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身份认定证明。获取毕业证的时间截止2009年12月31日。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有效依据。对已参加工作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低保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开县人事局、民政局进行集中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2009年11月15日公布。各职位公招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以上,未达到该比例,除特殊紧缺岗位外,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五)《准考证》领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09年11月18日至19日到开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11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财会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和公文写作),分值为100分;《财会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报考计算机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计算机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报考摄影摄像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摄影摄像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管理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符合以下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在笔试成绩中加分: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已满一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开县民政局审查确认资格条件。“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确认加分资格条件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开县人事局。⑵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公招人数与进入面试考生人数比例低于1:2的,则相应递减招录职位。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由开县人事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当日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确定为体检人选。(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60%+面试成绩×40%。六、体检体检人选根据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程度相同时,以《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5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人员中按上述办法予以递补参加体检。七、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上述排序办法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八、公示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开县人事局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和准考证号等。公示时间为7天。九、聘用及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开县人事局通知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37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十、纪律要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公招单位、工作人员及参考考生均应自觉遵守公招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本简章由开县人事局负责解释。附件:开县2009年公开招聘民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开县2009年公开招聘民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经费来源
岗位类别招聘名额职位要求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备注开县民政局开县民政事业单位全额
专业技术人员财会2不限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原从事专职低保工作三年以上的男同志放宽2岁、女同志放宽1岁。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
计算机2计算机类
摄影摄像1摄影摄像婚姻登记特殊岗位
职员文秘2中文类
其他7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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