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考 招考公告、报考指南、历年真题、面试、体检
2010年国考招考公告、报考指南、历年真题、面试、体检【什么是公务员】
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是公务员,以及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的区别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详见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筒子们一般都知道有国家公务员和省公务员的不同叫法,那么他们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一、
从概念来说
其实我们参加公务员考试录取的都叫国家公务员,只是为了体现招考程序上的不同,我们才以不同称谓分别的。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海关等)录取为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同时录取的话,可以自己选择一个。
二、
从考试性质来说
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
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这种比较少见)。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和中央公务员程序一样。
三、
从招考对象来说
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是面向全国进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但现在大部分省份也对户口的限制进行放宽,这就需要考生报名时认真阅读招考简章。
(如山东、安徽等本科以上不限户口、四川09年放开大专限制)
四、
从考试科目来说
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少数岗位加试专业科目)】和面试。而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视。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黑龙江省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目前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
五、
从考试时间来说
从2002年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时间将固定下来:报名时间固定在每年10月下旬,考试时间则固定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日。 2010年考试时间为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时间差异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时间会有一些变动,一些省份一年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此外,政府还会组织一些选调干部到基层的考试,有些部门还会单独招考。除了省里的考试,各个城市也会有一些零散的考试,如村官考试。时间都很灵活。需要考试注意关注各地的招考信息。
报考各类公务员考试不受什么次数限制,只要时间上不冲突,你可以参加多次公务员考试: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学校所在地的公务员考试、生源地的公务员考试,还有一些对生源没有限制的省份、城市的公务员考试,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参加,所以,考公务员这条路还是很宽的。 【公务员报考情况】
了解了什么是公务员,下面我们该知道公务员的报考情况 2003—2009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招考职位报名情况By QZZN 田老鼠年份招考职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考试人数最终比例2003540023.6万12.5万8760916:012004790036.0万18.2万12万15:012005840031万基本稳定 35:01:0020061000054万基本稳定 50:01:00200712000130万50~60万 50:01:00200813787 80万 58:01:00200913566 104万 78:01:00
2009年报考回顾
报考合格人数达104万,平均竞争比例为78:1
最热职位
残联组联部 4584人抢1岗
从竞争最为激烈的职位来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联部基层组织建设岗夺得第一,供需比达到4584:1;无锡海关监管一职紧随其后,供需比达到4125:1;厦门地区隶属海关办事处现场监管的3个职位吸引了10205人成功报名,供需比约为3402:1,在最后一刻进入前三名。
最热单位
中央机关国税海关系统火热
从最热门的机构来看,考生的关注点并未有多少改变。中央机关和中直机构的职位依然最受考生关注,如商务部、发改委、外交部、科技部、国务院办公厅等大部分职位都是几百人争抢一个岗位。国税、海关系统也是报名火热。
往年“冷衙门”
地震局“脱贫”气象局冷场
往年报考人数稀少的的地震局今年全部“脱贫”。地震局有些职位竞争甚至已成白热化。重庆市地震局科技发展处一职位报名合格人数已经达到2317人。山西、陕西、湖北等地的地震局职位也出现了数百人争一职位的情况。与地震局相比,气象局似乎没有那么顺利,像河北、甘肃、江西、湖北、宁夏等气象局都有不少职位报名数为零。同时,审计署、民航总局各地管理局、海事局等也有部分职位无人报考。但就前天200多岗位无人报考而言,昨天,这个数字被减少了一半多。
待遇好的单位报考竞争最烈
尽管每年的最热职位都会发生变化,但其中一个共同点是,报考资格条件限制少、门槛低、待遇好。比如今年的最热职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联部基层组织建设岗位,在专业、基层工作年限、相关工作经历等方面都没有作出限制,仅要求本科学历和党员面貌。
今年最热门的职位仍集中在海关、出入境管理系统和各大部委,和往年相比没什么差别,一个职位出现几百人上甚至千人争相报考是这几年都出现过的情况。目前有相当部分的考生报考时考虑趋冷避热,结果导致冷门也变成了热门,更多的考生还抱有投机心理,报考缺乏理性,所以,很多职位可能出现报考人数虚高的情况。
公务员考试考的是考生的能力和素质,既然考生已经拿到了“准考证”,就应该调整心态,认真备考。
四组数据透出报名怪现状
“怪现状”之1:70万高门槛也拦不住考生
2007年的国家公务员报考,共有742386人通过资格审查,最终确认人数535574人;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总共计划招录公务员1.4万余人,最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有64万之多。今年从报名开始,考生热情就甚于去年。
“怪现状”之2:4584:1 残联岗位报名者创新高
08年国家公务员报考,农业部办公厅“综合处科员”一职以3592:1的报录比成为当时的话题,不过这个纪录在今年报名倒数第二天时就被刷新了。截至记者发稿时,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联部“基层组织建设岗”一职通过审核人数已经达到了4544人,创下了竞争激烈程度的历史新高。
“怪现状”之3:2317:1 地震局“丑女大翻身”
如果将此前历年公务员招考做个“冷门排行榜”,地震部门肯定是榜上常客,甚至会出现从“中央”到“地方”一路冷到底的情况,07年部分省份就出现了部分职位无人报考的尴尬情形。不过在今年的报考中,地震局却上演了“丑女大翻身”,成了考生心目中的“新宠”。
“怪现状”之4:396对3 热门岗也有“地区差”
整体来看,2009年国家公务员报考的情况远远热过了前几年,尽管具体职位的报考情况冷热不均,但总体来看,公务员的报考还是呈现升温状态的
09国考报考竞争最激烈的十大职位排行:
08年国考报考竞争最激烈的职位是农业部综合处科员,报考比例达到3592:1,而今年,最高竞争比例为4723:1,去年仅有一个职位竞争比例超过3000:1,今年有五个职位超过3000:1,愈发显出公考之热。
报考人数排名前十的职位要求有以下几个共同的特点:
一、
无特殊专业限制。
二、
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学位要求学士学位。
三、
无政治面貌要求。(仅一职位要求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四、
无基层工作年限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要求。
五、
无专业考试。
六、
英语要求四级以上水平。
总体来看,职位要求较低,限制少,非常适合大学应届或毕业生报考,而且工作地区经济较发达,工作环境良好,也是造成报考人数众多的主要原因。
09国考海关系统竞争比例最高的十大职位:
09国家公务员考试
近百职位遭冷门
——87个职业无人报考,13个职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
2009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的报考已经结束。
总计报考合格人数超过百万,是近年来招考规模最大,报考人数最多,招报比例最大的一次公务员考试。在报名过程的10天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主页的报名系统更是极其拥堵,甚至几次崩溃,考生朋友们对这次考试的热情可见一斑。在至今为止招报比例已超过78:1的高竞争态势下,存在87个无人报考职位及13个报考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的职位无疑是咄咄怪事。
一、87个无人报考职位
在43个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无人报考职位中,有35个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一些地方分局。28个地方气象局的职位在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人报考职位中占据绝大部分。以上两个系统与11个海事局的职位共同组成了今年此类职位的主体。
中央党群机关1个,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职位。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43个,其中地方审计署四个,浙江国税局两个,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两个,中国民用航空局35个。
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5个,其中国家气象局一个,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五个,地方气象局28个,朝阳银监分局一个。
其他单位8个,全部为山东、福建、海南、黑龙江的海事局职位。
二、11个职位报考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有11个职位,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1个职位,其他单位有1个职位的报考合格人数为达到计划人数。
分析个别职位出现无人报考和报名通过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的主要原因为以下三点:
一、工作经验、资历要求高,专业性强的职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一些职位要求考生须具备基层工作经验五年以上,并为工程师以上,且持有民航飞行员、气象员电信员等资格证书。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要求基层工作经验五年以上,并在船上任特定职务三年以上。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气象局则要求考生要具备五年以上气象工作经验。在参加考试的考生中,符合这样条件的人数必在少数,这无疑会将大量的应届毕业生和工作经验不丰富的考生拒之门外。
二、特殊照顾考生人群数量少。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的职位指定须具备西部志愿者身份才能报考,商务部和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则要求考生必须为三支一扶人员。今年在考前的一些政策性公告中,我们已经了解到这次公务员考试对特定身份人群会有政策倾斜。身份的特殊性过强而此类人群的数量不多,给招录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三、职位属于一线,工作较为艰苦。海事局及检验检疫局的一些职位需要在一线工作,且需要在海上或昼夜倒班工作,条件比较艰苦。工作地点也比较偏远,离家人亲属比较远,这些职位无人报考,也是考生对上岗之后担心自己无法适应或者无法照顾亲人而做出的“冷处理”的选择。
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职位:
【2010年新报考公告及报考指南】 报考步骤图解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0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至1991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特别强调,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10月13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搜狐网(http://www.sohu.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http://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勿发广告)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该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是http://bm2010.scs.gov.cn。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0月25日0: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09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可于10月29日以后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请在各部门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9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0年1月上旬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职位,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招录机关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办法等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首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按照一定比例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航局政府网站(http://www.caac.gov.cn)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〇〇九年十月
报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ZB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3、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
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2008年、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008年、2009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原学校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7、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解释仅适用于此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招考工作。
8、“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如何计算?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0年7月,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两年。
9、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0、“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如何认定?
“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西部志愿者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1、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至1991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个别职位对报考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年龄规定。
二、报考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什么时间内可以报考?
报考时间从2009年10月中旬开始,至2009年10月下旬24:00结束。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以什么方式报名?
2011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考公务员报名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没有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进行报名。
3、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搜狐网(http://www.sohu.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http://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勿发广告)
第二、“考生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考生注册”。注册前,报考人员必须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否则不能注册。
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如资格审查不通过,则不得再次报考同一职位。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两天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五、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之后,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第六、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要在**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主要包括:考生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七、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要在**期间登录报名确认同一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第九、查询成绩。2011年1月上旬,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第十、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向承担此次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各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可于**以后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五、关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1、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推荐表》仅由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填写。
2、《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使用?
进入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前提交《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一般将于2011年3月中旬之前进行,请应届毕业生提前做好准备。
3、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当年在校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当年在校学习成绩一般情况下不用填写。个别招录机关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2009年的)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1年1月上旬,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对部分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单独划定。
八、关于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公布的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部分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各招录机关确定。报考人员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5、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招录机关负责。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专业考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11年3月15日之前进行。报考人员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7、关于五部门五个专业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科技部、文化部五个部门的日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阿拉伯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11月29日下午进行的专业考试初试,然后参加11月30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
九、如何进行调剂?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具体办法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统一公布。
十、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的规定进行。
4、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十一、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十二、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无关。
2、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报考人员可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准备考试。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10-84234799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仔细,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根据自身条件与实际职位要求的匹配性进行报名。
2、进行“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时注意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用户名”、“密码”、“姓名”、“身份证”、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新旧身份证号码只能使用其中一个进行注册,切勿重复注册!注册时若提示:“登录名不允许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3、进入“报名情况浏览”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报名情况浏览”后,可选择“查看部门报名情况”或“查看本人所报考职位情况”,报名情况定时刷新,供选择职位时参考。
4、进入“考生报考”
报考人员登录后,进入考生首页,选择“考生报考”,请先按照表格和给定的格式填写有关信息。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报考人员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返回首页,之后选择“报考职位”即可进入下一步,输入部门代码或者选择部门名称为查询条件,然后提交“查询”进入下一步。选择报考人员拟报考的职位,按下“报考此职位”按钮即可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如需改报其他职位,只需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报考职位”一栏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即可。
考试所在地是报考人员选择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
5、进入“确认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报考完成后,可点击“确认报考信息”检查自己是否报考成功。
6、职位退订功能
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后,未审查之前,可以用退订职位功能退订原有的职位变成未报考状态。如报考人员需在未审查之前修改报考信息,系统会根据当前报考人员报考的职位要求对学历、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这三项信息进行判断,若报考人员修改的结果不符合当前报考职位的要求则提示报考人员先退订职位后再做修改,此功能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及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修改页面提供。(注:退订职位功能仅在报考人员报考职位未审查及退回资料时可以使用,若职位已审查通过或未通过均不可退订。)
7、进入“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两天后,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选择“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可以看到报考申请审查结果。没有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允许再次报考该职位,在**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8、进入“注册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注册信息修改”,按下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
9、报名资料更改
报名资料更改有一定的条件:
更改个人资料——仅限报考人员处于未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时(更改个人资料含更改考试地点);
更改报考职位——在“未审查”时可浏览报名情况进行改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时改报其他职位;
更改考试地点——修改时间截止到资格审查结束
10、个人密码管理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个人密码管理”按钮,修改相应的内容之后,点击“确定”按钮。
11、查询报名序号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报名序号查询”,可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此功能待**以后方可使用。
12、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入公务员考试首页,选择“准考证下载和打印”按钮,在网上填写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即可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此功能**期间方可使用。
13、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笔试成绩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笔试考试成绩。此功能在成绩公布时方可使用。
三、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录机关未审查报考申请之前和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情况下,可以修改。报考申请审查合格人员不允许再做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四、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 怎么办?
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
五、网页内容总不刷新怎么办?
为保证随时看到最新的网页内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常规”页“Internet临时文件”栏中点[设置];
3、
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自动”选项;
4、
点[确定]-[确定]。
六、报名资料提交后,成绩等栏为什么会截取部分内容?
截取部分内容是因为填写内容过长,请适当缩减。
七、下载后的文件如何打开?
报考人员从《招考公告》公布的网站下载文件类型有:
*.rar、* .zip、* .doc、*.xls。
*.rar 文件用WinRAR打开,
*.zip 文件用WinZIP打开;
*.doc 文件用 Word 打开,
*.xls 文件用Excel打开。
注: “*” 代表文件名称。
八、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 GB 11643-1999、GB 11643-89 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
九、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 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 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84649922
咨询时间:2008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8:00-22:00
第三章
考务安排
一、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后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字,务必牢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2008年10月28日8:00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
二、报名确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是怎样的?
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均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08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
各地考试机构网上确认的网址、咨询电话,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三、如何办理报名确认?
网上确认的基本程序:
(1)报考人员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所在考区网上确认系统;
(2)阅读、熟悉考场规则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并做出承诺;
(3)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以当地考试机构网上明示的规格要求为准,对不符合规格的数码照片建议用图像处理软件另存为符合要求的照片);
(4)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以下报考人员还需要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①更改考试地点、更改姓名中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个别数字的报考人员;
②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报考人员;
这些报考人员应拨打咨询电话和关注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按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名确认时可不可以更改考试地点?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考试地点的,报考人员应提早拨打考试地考务咨询电话获知办理更改及确认手续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考试地点。
五、报考人员可否更改个人信息?
报名确认中,有二类报名信息经当地考试机构同意后可以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报考人员要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时,须出示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人员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六、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②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办理减免手续的方式和时间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七、如何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在11月23日9:00-28日16:00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八、公共科目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不能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不能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办法进行处理。
另外,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九、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与考试地考试机构联系。
十、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0年1月上旬开始,报考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查询自己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十一、如何获得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
本次考试不下发考试成绩单。考生确实需要的,可在2010年2月28日前向当地省级考试机构申请,由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出具成绩证明。
考务咨询电话:010-64401192, 64401193, 64401261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0年新大纲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0年大纲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
(一)测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内容。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它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准确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
(二)题型介绍
第一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
一般包含一段话或一个句子,要求报考者选出与所提要求最相符合的一项。
例题:对一篇规范的论文,因版面限制而去砍综述、删注释,实在是
的不智之举。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削足适履 B.扬汤止沸
C.矫枉过正 D.舍本逐末
(答案:A)
例题:在古典传统里,和谐的反面是千篇一律。“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以和谐的一个条件是对于多样性的认同。中国人甚至在孔子之前就有了对于和谐的经典认识与体现。中国古代的音乐艺术很发达,特别是一些中国乐器,像钟、磬、瑟等各种完全不同的乐器按照一定的韵律奏出动听的音乐,但如果只有一种乐器就会非常单调。
对这段文字概括最准确的是:
A.和谐观念源于中国古代音乐
B.差异是和谐的一个必要条件
C.中国人很早就产生了和谐观念
D.音乐是对和谐的经典认识与体现
(答案:B)
第二部分:数量关系
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例题:1 2 2 4 8 (
)
A.16 B.24
C.32 D.36
(解答:前两项之积等于第三项,故正确答案为C。)
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每道题给出一道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报考者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利用基本的数学知识,准确、迅速地计算出结果。
例题:X、Y两地相距42公里,甲乙两人分别同时从X、Y两地步行出发,相向而行,甲的步行速度为3公里/小时,乙的步行速度为4公里/小时,问甲乙步行几小时后相遇?
A.3 B.4
C.5 D.6
(解答:用X、Y两地距离除以甲乙两人的步行速度之和即可得出答案。正确答案为D。)
第三部分:判断推理
第一种题型:图形推理。每道题给出一套或两套图形,要求报考者认真观察找出图形排列的规律,选出符合规律的一项。
例题:
(解答:每行前两个图形叠加后,不同的部分就是第三个图形。正确答案是D。)
第二种题型:定义判断。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分别列出四种情况,要求报考者严格依据定义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
例题:职业枯竭是指人们在自己长期从事的工作重压之下,产生身心能量被工作耗尽的感觉。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职业枯竭状态的是:
A.老周不能胜任自己现有的工作,每天都会忙得焦头烂额
B.刚参加工作的小李觉得这份工作太累,产生了跳槽的念头
C.刘经理每天工作繁忙,缺乏充足的休息,情绪也越来越糟糕
D.在从事过许多不同的职业之后,老王觉得所有工作都索然无味
(解答:根据题干所给定义,正确答案为C。)
第三种题型:类比推理。给出一对相关的词,然后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对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
例题:阳光:紫外线
A.电脑:辐射 B.海水:氯化钠
C.混合物:单质 D.微波炉:微波
(解答:阳光与紫外线、海水与氯化钠的关系都是整体与组成部分的关系,故正确答案为B。)
例题:
(
)
对于
梨
相当于
服装
对于
(
)
A.苹果——毛衣 B.水果——衬衣
C.书包——鞋帽 D.果汁——衣橱
(解答:梨是水果的一种,衬衣是服装的一种,因此,正确答案是B。)
第四种题型:逻辑判断。每道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要求报考者根据这段陈述,选择一个最恰当答案,该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合,应不需要任何附加说明即可以从陈述中直接推出。
例题:科学家对76位心脏病患者进行了研究,他们分别采用“一名志愿者带一只狗前去探望病人”、“一名志愿者前去探望病人”以及“没有志愿者”三种方法分别测试这些病人的反应。结果发现第一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下降了24%,第二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只下降了10%,第三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仍保持原来水平。因此科学家认为,狗能帮助心脏病人降低焦虑情绪。
下面哪一项最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
A.带狗和不带狗探视的实验分别选在两个不同的时间段
B.在带狗的志愿者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
C.在被探望的病人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
D.志愿者带去探望病人的大多数狗都是性情比较温顺的
(解答:观察A、B、C、D四个选项,似乎都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狗能帮助心脏病人降低焦虑情绪。但选项C“在被探望的病人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直接说明研究对象(心脏病人)的样本太特殊(绝大多数被研究的心脏病人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不具有代表性,因此C最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故C是正确答案。)
第四部分:资料分析
针对一段资料一般有1~5个问题,报考者需要根据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计算,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
例题:根据下图提供的信息回答问题。
某市2006年下半年投资情况图
单位:亿元
1.该市2006年下半年中,哪一个月的外资实际出资额在当月外资拟投资额中所占比重最高?
A.8月 B.9月
C.10月 D.11月
(答案:B)
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Ⅰ.2006年第四季度外资实际出资额总计约达9亿元
Ⅱ.该市拟投资总额在2006年9月份为下半年最低
Ⅲ.2006年下半年该市外资拟投资额达到拟投资总额40%以上
A.Ⅱ B.Ⅲ
C.Ⅱ、Ⅲ D.Ⅰ、Ⅲ
(答案: D)
第五部分:常识判断
例题: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C.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答案:C)
例题:尽管我们关于太阳能的研究和议论已经相当多,但今天对太阳能的利用还是非常有限的。其最主要的原因是:
A.难以将阳光有效地聚焦
B.尚未开发出有效的收集和储存太阳能的系统
C.核能仍然更为有效
D.太阳能系统尚不安全
(解答:关于太阳能的利用可能很多人都没有系统的知识,但是仔细考察四个选项,你可以依据常识看出A、C、D三个理由都不恰当,只有B选项所说的原因更为准确,故正确答案为B。) 【申论】2010年新大纲 2010年申论新大纲
申论介绍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申论考试内容和应试方法
一、什么是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申论》考试科目?
答:《申论》取自于古代汉语,即申述、申辩、论述、论证之意。它是为完善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而新设的一种笔试科目。2000年,国家人事部开始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笔试户首次尝试。通过近两年的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申论》既区别于古代科举考试中要求就给定的题目论证某项政策或对策。撰写论文的策论形式,也有别于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命题作文形式。《申论》考试的内容、方法及其要达到的测评功能,实际涵盖了策论和作文这两种考试形式的基本方面,把阅读理解和写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式新颖、灵活,能够更好地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有效地防止"高分低能'现象的产生。
二、《申论》考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申论》考试的结构比较规范、清晰明确。首先是给定一篇(或一组)1500字的资料,要求应试者在认真阅读给定资料的基础上,自命一个题目,紧扣给定资料反映的主要问题,申述、阐明、论证对问题的基本看法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一般要求在1200字左右)。
三、《申论》考试有哪些特点?
答:首先,《申论》考试的背景资料具有普遍性。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对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有所了解,有所认识,有所思考。公务员录用考试适应对公务员能力和素质的要求,比较注重应试者实际能力的考查,考试内容并不局限于某一方面,对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均有涉及,一般都是社会热点或者大众媒体关注的焦点,即背景资料不生僻,具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申论》试题表述明确,涉及的内容、观点和问题对每个考生都很公平,每个考生都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对背景资料的认识有感而发,即《申论》考试对不同专业的考生都是公平的,具有普遍性。
其次,《申论》的题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虽然《申论》考试题目的背景资料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但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可行性是《申论》考试的精髓,找准了答题的突破口,就能较好地构建答题的思路和完成论证。因此,考生应仔细地阅读给定背景资料,不要匆忙作答和写作。只有在把握背景资料本质内容的基础上,抓住重点,条分缕析,使回答和论证更富有表现力和说服力。否则,只能是四处出击,尽管洋洋洒洒,长篇论道,但却不得要领,事倍功半。
再次,《申论》考试的作答方式具有灵活性。《申论》考试要求考生根据不同的背景资料、不同的提问内容和方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循规蹈矩并巧妙地解决所问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案。同是《申论》考试,不同的结构和内容要求考生灵活处理,而不能墨守成规,千篇一律。
四、:《申论》考试有哪些测评要素?
答:从《申论》考试的内容和特点,可以看出《申论》考试主要侧重考查应试者对给定资料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归纳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这是与行政机关的工作性质对合格公务员的能力素质的要求相统一的。首先,公务员应有全局观念和综合能力,具有全方位、多角度的思维方式,善于把多种事物、多种因素联系起来综合分析,具有较强的分析归纳能力;其次,公务员应能够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要有深邃的洞察力。在通过对大量的资料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能透过纷繁的外在现象看到问题的本质,善于从微小的征兆中发现大的问题,能及时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能作出很好地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具体措施;再次,《申论》考试能测查考生掌握信息的多与少,快与慢,对与错。另外,《申论》考试形式既严格又灵活,能有效地考察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要求考生摈弃套话、闲话,要求分析、论证和解决问题透彻、全面、清晰。
中央公务员考试申论的评分标准及失分原因分析
一、申论考试评分标准
1.一般而言,如果以20分为满分,概括材料主要内容或主要问题的评分标准大体如下:
概括主要内容或标准
2.一般而言,申论考试提出对策的分值在35分左右,这其中主要的量分标准大致如下:
参考标准
3.申论的文章部分占了申论考试的主要分值,所以对于此部分的评分标准要全面把握。
申论文章部分的评分标准
二、申论考试失分原因分析◆
纵观八年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申论考试分数普遍较低。分析申论考试分数低的原因有:
1.对申论考试性质、目的、题型、形式没有正确理解
2.没有总结、积累、掌握正确的思维、解题方法
3.对政策热点、改革难点、社会焦点关注、记忆不够
4.答题方法不当
不会读资料或对资料读得不精、不透;对资料总结、概括不准;对新出现的题型,不能运用所学的知识随机应变;对议论文、评论文、应用文格式掌握不够;答题内容空洞,分析、论证、解决问题没有说服力。
5.教材、复习资料影响
申论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尚处于探索、发育阶段,对这门新兴学科的研究基本上是空白,解题规律及模式尚未形成,申论考试题材具有很强的时事性、时效性。市面上出版的部分辅导教材、模拟题内容比较抽象、陈旧,举的例子也都前几年的,线索也是围绕三段式展开的;对申论解题思维方法介绍很少,教材、模拟题内容可操作性差。由于教材、模拟题的原因,给同学们学习带来了障碍,想学习思维方法无处可学,想模拟新题型找不到复习的资料。
6.平时缺乏必要的训练
有的考生写作基本功“不够硬”,表现在不能够准确地理解材料;或者社会生活经验不足,写作思路放不开。这主要是平时很少有意识地进行这方面的训练所致。
7.忽视对给定材料的阅读
有的考生对申论考试答题的“四个环节”把握不好。在第一步阅读给定材料时舍不得花时间,匆匆读完材料,重要词句、段落、中心还没弄清,就急于下笔。阅读所花时间远低于题中所建议时间(约40分钟)。我们反复强调,只有读懂了材料,才能顺利进行写作,阅读材料是关键有读出材料的内在含义,理解片面,导致了整个申论答题质量不高。
8.逻辑思维能力的不足
有的考生在行文中对提出的对策进行论证时,往往出现逻辑混乱、主题不清、重点不突出等问题。这样,在千字左右的论述中,不能重点论证、言简意赅,而使阅卷老师面对的是一篇主题不明、不知所云的答卷。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往年的考试结果虽然有一部分考生感觉不是很理想,但是,大部分考生在走出考场后,还是发出同样的感慨:只要认真准备,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其实并不难。我们可以这样说,如果你对公务员考试寄予了很大希望,准备比较充分了,了解了申论测试的具体要求,就不会对申论考试产生畏难情绪,一定能够顺利地通过考试。 体检】
普通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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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司法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外
科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膨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八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癫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
内
科
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能录用:
收缩压:12.00-- 18. 66千帕(9 0--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 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条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不能录用。
第十八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能录用。
第十九条
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叶肺不张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2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单纯性脾大不超过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 L、 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第二十二条
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能录用。
第二十三条
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四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录用。
第二十五条
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六条
各种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七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八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经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九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能录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条
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一条
嗅觉丧失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三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四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眼
科
第三十八条
双侧视力低于5 .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能录用。
第三十九条
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妇
科
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 备考经验】包括时间计划 第一,考生要按照年度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制定计划。
每年的考试大纲都对考生有不同的要求,这需要考生仔细地阅读。如果考试大纲还没有出来,那么就以去年的考试大纲为准,认真研读,特别是考试需要的几种能力,一定要弄明白,并在日常的生活中,尽量的锻炼自己这几方面的能力。
第二,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水平制定计划。
根据大纲的能力要求,分析自己的水平,按照能力具备的强弱来制定计划。可以在这之前,先做一套真题,看看自己的水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几个模块,可以分阶段练习,弱项可以计划时间多一些,练习强度大一些。《申论》的几种能力(阅读理解的能力、概括能力、分析能力以及提出对策能力)也可以进行专项的训练。
第三,考生制定计划一定要有时间性。
所谓时间性,就是说,在制定计划的时候,一定要有长远计划和近期计划。长期计划可以制定一至三个,这个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定。长期计划在制定的时候一定要有很强的目的性,因为它持续时间比较长,容易在中途丢失目标。当然,这并不是说长期目标是一层不变的,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复习进度,随时调整。
至于短期目标,就一定要详细具体了,甚至详细到每个小时做什么,完成什么样的目标。而且短期目标要随时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进行调整,如果当初规定的任务考生比较轻松就能完成,那么可以适量地增加强度。对于上班族的考生来说,制定短期目标尤其重要,因为他们会因为工作而耽误学习进程,因此很有比较随时调整。
第四,考生制定目标一定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在制定目标的时候,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能狮子夸大口,每天给自己定下很多任务,却不能完成,还不如定下一些自己能完成的任务,这样才有成就感,也才能在每天的进步中体会成功的喜悦。当然,在复习的过程中,要适量地奖励自己,例如,对于提前完成任务,可以奖励自己一个小东西什么的,以提高自己学习的欲望。
联创世华辅导专家为给考生一个具体的印象,为考生制定了计如下计划作为例子,以供考生参考。不过,计划是因人而异的,因此,考生应该切忌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一个适合自己复习的计划。盲目搬抄的结果,只能是事半功倍 愿景教育祝 广大考生最终愿望都能实现、祝今天参加面试的考生能够顺利通过,凯旋归来。 先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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