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10-12 11:00:03

2009年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隶属于江西省司法厅。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教辅人员)5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岗位条件备注200009001监狱学教师1名监狱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硕士学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后出生)。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残疾;3、研究生(硕士学位)和本、专科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一致。200009002速录教师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亚伟速录机,具有两年以上速录实践经验。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后出生)。200009003警察体育教师1名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运动训练专业,从事警察体育教学8年以上,获得武术陆段以上证书。100009004女学员管理岗1名女性,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2009年10月19日9点—10月23日16点,报名考生进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jxrenshi.gov.cn)网上报名。具体按《江西省2009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操作。  四、考试、考核、资格复查  1、采用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2009年11月15日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举行的公共科目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面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其中代码200009003的教师岗位为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由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公共科目考试入闱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3)资格复审地点:江西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火车站乘232路、青山路口乘210路,到瀛上路口站下,往前走200米即到),联系电话0791-3875401、3873015,联系人:涂老师。  (4)资格复查时间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资格复查时需携带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考核小组对其进行政审。  七、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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