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10-2 11:34:19

长沙市2009年定向招录培养政法干警笔试总成绩排名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湖南省人事厅的部署安排,现将长沙市2009年定向招录培养政法干警笔试总成绩排名情况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    二、定于2009年10月9日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携相关证件和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安排如下:
1、报考长沙市公安系统的考生,资格复审的时间定于2009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地点为长沙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二号楼五楼中间会议室(长沙市解放西路140号),联系电话:0731-82587748,82587797
2、报考长沙市司法系统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09年10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地点为长沙市司法局办公楼717房(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98号),联系电话:0731-85409852
3、资格复审时,退役士兵须提供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户口本、立功奖励证书(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及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书(样式见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人事编制网发布的《关于定向招录政法干警有关问题的解答》之附件1);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7、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学校出具的证明书(样式见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人事编制网发布的《关于定向招录政法干警有关问题的解答》之附件2)。    三、经资格复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全省统一面试时间为2009年10月15-16日。    四、如有考生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可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与招录机关及时联系。    附件:长沙市2009年定向招录政法干警笔试成绩排名.rar长沙市人事局二00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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