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9-23 18:44:00

陕西省关于2009年陕西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2009年陕西省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公告》规定,现就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范围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范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全省公安、司法系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受理资格复审的时间统一为9月23日8时至9月24日18时,地点及联系人详见附表。递补人员复审时间截止到9月25日18时。
  三、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陕西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在陕西三个条件之一的证明;
  2、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各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3、未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可由学籍档案保管地出具);
  4、其它有关证明材料详见各主管部门有关说明,或电话咨询主管机关。
  四、考生提供材料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因公安、司法人民警察有身高、视力等特殊规定,请报考公安、司法职位,且与已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分数相近的考生留意递补信息或保持所留电话畅通,以便有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
  五、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请注意网上面试时间安排通知,切勿错过面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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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机关受理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省法院大唐芙蓉圆西门芙蓉坊酒店3233房间 02985573183徐光华省检察院西安市北郊凤城三路省检察院1楼(文景公园西隔壁) 02987268908覃薇省公安厅西安市友谊东路339号(陕西省人民警察培训学校)02986165034
省司法厅止园饭店2号楼311号(西安市青年路111号)02987292636罗楠

jun77266 发表于 2009-9-23 18: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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