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南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号)文件和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推行教职工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汝政32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县教育系统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报请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中小学教师和2名特殊教育岗位教师,充实到农村中小学校和县聋哑学校任教。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为152名,其中:
1、初中教师32名:语文教师6名、英语教师10名、数学教师10名、物理教师6名;
2、小学教师120名(含特殊教育岗位教师2名)。
具体招聘名额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中小学教师招聘的范围对象:
(一)全市2009年以前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全省2009年以前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报考特殊教育岗位人员需是全市2009年以前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
(四)报考初中教师职位者,报考职位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五)被录用的特岗教师不再参与此次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教学工作;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
6、适应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面试审查:报名时现场对报考人员的仪表、谈吐等进行面测,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汝南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2、报名时间:2009年9月7日至9月11日
3、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4、报考手续: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照5张。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5、资格审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实行责任制,审查合格的,审查人员要在《汝南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名。招聘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再调整招聘名额。
6、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2009年9月16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200分。
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验、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等。
专业知识内容:报考初中教师职位者,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职位选考相对应的专业。报考小学教师职位者,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
考试时间:2009年9月18日上午8:30—11:00
考试地点:汝宁镇三小
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
六、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有效成绩和报考职位,按拟录用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执行。特殊教育岗位教师体检按特殊教育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考核方式为查看考生的学籍档案和毕业生鉴定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有效成绩,分类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审核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聘用、入编、人事代理、人事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享受见习期工资标准,工资由县财政按月统一发放。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按时到分配单位报到。不服从分配、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汝南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 {:5_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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