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8-27 11:47:03

南阳高新区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了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保证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持续稳步提高,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宛政纪〔2009〕68号)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公开招聘高中、小学教师共12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1.高中2人,职位如下:语文1人,地理1人。   
2.小学10人,职位如下: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2人,体育1人,音乐1人。   

三、招聘的范围   

1.父母一方或配偶在高新区工作;2.高新区常住户口。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尚未就业并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尚未就业并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不受上述两个条件限制。   

四、资格条件   

1.应聘高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六个阶段。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25日至27日(8:30~18:00)。报名地点:南阳高新区创业大厦一楼大厅(高新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   报考人员于2009年8月29日下午3:00~7: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报名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本人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或配偶单位的工作证明,及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报名时填写有关表格。   

3.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

4.面试(试讲)。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有政策规定优先的人员优先,无政策规定优先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5.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   

6.公示聘用。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由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办理有关手续。   咨询电话:62378875   

南阳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09年8月25日

lyx8487 发表于 2009-8-27 13:19:19

只可惜,俺不能报啊?离的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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