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8-20 11:29:28

济源市卫生系统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市人民医院10名,市疾控中心3名,市肿瘤医院7名,市妇幼保健院7名,市卫生学校4名,市第三人民医院6名,市职工医院3名,市中心血站1名,市卫河医院2名,梨林卫生院5名,五龙口卫生院7名,承留卫生院5名,轵城卫生院3名,玉泉卫生院2名,思礼卫生院7名,克井卫生院7名,共计79名。(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 年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应聘者可在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30到济源市卫生局人事科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391-6633820
(二)报名要求
①应聘者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在职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其他社会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上述所有证件须交复印件2份,A4纸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所有证件原件及6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③填写《济源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交纳报名考务费60元,研究生报考免交报名费。
④报考专科及以上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报考本科及以上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2:1。凡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不受以上比例限制。
⑤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等。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符合报考条件的,笔试成绩加3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请务必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大学生村干部”由所在镇党委和市委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由市人事局出具相关证明)。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通知单》在报名地点领取。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根据面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报考其他岗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在校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并向审批部门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有关要求
(一)此次招聘的每个环节均应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此次招聘每个环节的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在济源日报、济源广播电视台、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yuan.gov.cn/)、济源市人事编制网页(http://rsbz.jiyuan.gov.cn/)等媒体发布,请注意查询。
(三)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进行。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应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391-6633755(市监察局)
0391-6620351(市人事局)
本简章由济源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
1、《济源市卫生系统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济源市卫生系统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3、《济源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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