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8-13 19:35:05

南阳市宛城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保证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持续稳步提高,经研究,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0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高中10名,初中20名,小学30名(职位细则详见报名处公告)。
  三、招聘的范围
  1.父母一方或配偶在宛城区工作;2.宛城区常住户口。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2005年以来尚未就业,并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四、资格条件
  1.应聘高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2.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六个阶段。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13日至16日(8:00-18:00)。报名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工农北路416号)。
  报考人员于2009年8月18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
  在宛城区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
  3.面试(试讲)。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同等条件下,高学历者优先录取。
  5.公示聘用。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由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办理有关手续。新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一律分配到本区农村缺编学校任教。
  
  咨询电话:63231917
  63282970
  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0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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