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2-10-7 12:49:35

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或试点

南都讯记者张小玲 深圳市人社局昨日公布,未来五年深圳将深入推进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公职人员“百千万”培训计划。其中,境外长期培训100名,中期培训1000名,到香港、内地知名大学参加对口考察交流和短期培训1万名。同时,研究建立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并试点。(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据介绍,过去五年深圳招录公务员7564名,其中聘任制公务员401名,招聘职员9088名、雇员4200名,实现事业单位近10万工作人员向聘用制过渡。深圳市人社局透露,未来五年,深圳将深入推进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优化、细化职位分类,形成较为科学、明晰的职位分类体系。健全分类招聘、分类交流、分类考核等配套制度,形成较为完整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体系。(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同时,深圳还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配合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探索建立体现不同职类职位特点的公务员薪酬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研究建立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力争进行试点。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及工资总量调控机制,逐步建立体现管理绩效、劳酬相符、公平合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机制。
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在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已经提出,意图是充分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但是,由于财力配套有限等原因,该制度并未全面建立,地区津贴制度的全国实施方案一直未公布。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公务员收入的地区差异,并促进这部分收入与当地GDP变动乃至生活成本相匹配。

辽宋夏金元明清 发表于 2012-10-7 13:10:14

不错,又占了一个沙发!

辽宋夏金元明清 发表于 2012-10-7 13:10:21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寄语 发表于 2012-10-7 23:01:01

由于财力配套有限等原因,该制度并未全面建立,这个说的是现在的地区津贴 受地方财力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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