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南省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7月27日前报名
为了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优化人员素质,根据耒阳市委、耒阳市人民政府耒办通(2007)83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职位及职数
农林水牧、交通设计、建设规划、文化、广播电视、物价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0名;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卫生系统医生和护士118名;教育系统高中和小学教师120名。(详见资格条件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部分职位面向耒阳);(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资格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耒阳电视台、耒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耒阳党建网、耒阳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hnlyrs.gov.cn)和耒阳市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0日至7月27日
2、报名地点
教师类:耒阳市教育局
医疗卫生类:耒阳市卫生局
综合事业单位类:耒阳市人事局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收费标准按湘价费281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120元。
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聘用计划数。公开报考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市招聘办会同有关单位商定后,报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报名时,由市招聘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考生凭《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整个考试分三类进行,即: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和综合事业单位类(农林水牧类、建设规划类、物价广电类)。
1、笔试时间:
教师类:2009年8月8日
卫生类及综合事业单位类:2009年8月9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三大类职位笔试均考两科(一套试卷)。①教师类,高中职位的分专业考本学科专业知识,小学职位的考小学语数综合知识,加上教育学、心理学知识;高中职位的专业知识占90%,高中教育学、心理学占10%,小学职位的语数综合知识占90%,小学教育学、心理学占10%。②医疗卫生类,考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医(技)师、护士的公共医学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以各职位类别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占60%。③综合事业单位类(农林水牧类、建设规划类、物价广电类),考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占4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15%,申论占25%);专业知识以各职位类别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占60%。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工作的组考:分职位类别,按专业学科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评分。
4、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耒阳人事人才信息网、耒阳党建网、耒阳市政府公众网和耒阳市教育信息网等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到市招聘办申请办理查分手续。查分范围限于有无漏评、漏登,计分、登分是否准确等。查分收费标准按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相关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人选:报考综合事业单位类(农林水牧类、建设规划类、物价广电类)的考生由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报考医疗卫生类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报考教师类的考生由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
2、面试方法分类进行:
1)、教师类主要采用现场片段式教学的方法进行,报考音、体、美等职位的要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片段式教学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2)、医疗卫生类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报考护士职位的要加试实际技能操作,占面试成绩的60%。结构化面谈的时间为10分钟,实际技能操作时间为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3)、综合事业单位类全部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31号)实施。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若出现不合格的,则以报考同一职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审批
公示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呈报并填写有关审批表格,连同拟聘对象的人事档案、考察材料报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到市编办办理列编手续,到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回原单位安置或自主择业。
四、组织实施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部招聘工作由市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4-43540180734-4354019
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15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