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北京天安门 发表于 2009-6-19 17:43:50

公安民警健康问题引发中央领导高度重视。

本帖最后由 我爱北京天安门 于 2009-6-19 17:46 编辑

公安民警因过度劳累突发疾病而牺牲的现象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反映我省公安民警胡新勇先进事迹的材料上批示:“劳累过度、突发去世在岗位上不是个别,请关注此事,要排查一下,有硬性措施爱队伍。”
  今年1月9日,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分局枣林派出所所长段大军因公牺牲后,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专门作出批示,要求“从制度上研究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真正把爱民与爱警更好地结合起来,把爱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事实上,省公安厅党委对这个问题也历来高度重视,并为此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切实把民警身心健康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科学合理配置使用警力,严格落实定期年检和年休假制度,完善各项从优待警措施,避免疲劳用警……”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心理健康保护工作,近日,省公安厅再次下发通知,要求逐步建立省、市两级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各省辖市公安局的“一把手”要负总责。
  同时,公安民警的因过度劳累突发疾病而牺牲现象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研室主任洪道德教授认为,根据我国目前实际状况,要想使民警真正休养生息,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一些力所能及的措施,真正为民警的身体健康做一些实事,譬如说,科学安排工作时间,给民警留出体育锻炼的工夫;再譬如,对民警的医疗保健从经费上予以倾斜,等等。
  警察队伍存在着如此严重的“英年早逝”现象,深深刺痛着人们的心。悲痛之余,许多人陷入了思考:除了悲痛,我们还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

责英雄档案  数据显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共有542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仅2008年以来就有32名民警牺牲。
  特别是2009年1月至5月,就有12名民警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平均年龄仅为43.1岁。12条鲜活的生命离我们远去,12个家庭陷入悲痛之中。更让人扼腕叹息的是,他们大多不是牺牲在与歹徒的搏斗中,有9个都是积劳成疾而牺牲的。以下是我省今年上半年累倒在一线的民警,他们生前都获得过多个荣誉称号。
  段大军,1966年8月生于南阳市宛城区,生前系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分局枣林派出所所长。2009年1月9日,段大军在辖区棉纺公司走访下岗职工时,因劳累过度心脏骤停因公殉职,时年42岁。
  吕祥浩,1977年12月出生,济源人,生前系济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2009年3月3日夜,在四川省成都市追捕系列犯罪嫌疑人时,累倒在抓捕一线,年仅31岁。
  胡新勇,1967年9月出生于中牟县,生前任中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2009年1月30日因过度劳累心脏病复发不幸辞世,时年41岁。
  李全成,1964年出生,临颍县人。生前任临颍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西中队指导员。2009年1月13日傍晚,李全成在对所办案件当事人进行走访后猝然辞世,时年44岁。
  王君平,1965年12月13日出生,沁阳市西向镇逍遥村人。2009年1月23日,在进行监区安全检查时,突发心脏病牺牲,时年44岁。
  齐玉宝,1957年7月出生,生前任周口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支队长。2009年1月5日23时37分,齐玉宝在指挥侦破一起特大系列高速公路扒窃案件的过程中,因过度劳累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时年51岁。
  李凌泉,1960年10月出生,1997年以来在顺河分局刑警大队任侦查员。2009年3月31日上午11时30分,李凌泉在调查一起盗窃案件的途中,突发心肌梗死,抢救无效牺牲,时年49岁。
  巴春亭,1956年4月出生于河南省社旗县,生前任社旗县公安局副局长。2009年4月5日清明节值班时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于2009年4月9日不幸因公殉职,时年53岁。
  张宏涛,1969年8月出生,生前任周口市公安局技侦支队副主任科员,6月6日凌晨1时许,他因过度劳累心脏病突发,倒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0岁。
  长期繁重的工作“透支”生命
  近年来,公安民警因过度劳累而突发疾病牺牲的比例逐年上升,已成为夺取民警生命的头号杀手。在因公牺牲的民警中,将近90%都是因为积劳成疾累倒在工作岗位上的。有人认为,警力严重不足、工作长期繁重是诱因之一,我省是近1亿人口的大省,却只有8万民警,警力和人口比只有万分之八,和全国万分之十一到十二、国际万分之三十的比例相比,警力缺口之大可见一斑。尤其是近几年,社会飞速发展,治安问题日益突出,民警的压力和工作量逐年增加,一直在挑战着民警的健康极限。
  然而,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省广大公安民警仍然始终牢记“忠诚、为民、拼搏、奉献”的“河南公安精神”,每天活跃在城市和乡村,服务着社会,服务着人民。
  其实,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工作的繁重,许许多多的公安民警一直在“透支”着自己的生命。
  这是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分局枣林派出所所长段大军生命中最后72小时的活动:
  2009年1月7日。上午,到冉营社区走访11名下岗职工。下午,到大良庄居民区遣散一非法传销窝点,并资助8名被解救人员返乡。晚上,冒着能见度不足20米的大雾,历时3个多小时,驱车70公里赶到新野县,深夜又从新野赶赴唐河县回访受害人骆昀。到达唐河县城时已是8日凌晨5时。
  1月8日。上午,找到骆昀,征求处理意见,后又马不停蹄地返回南阳。下午2时,向领导汇报骆昀案件处理结果。晚6时许,赶到宛城区第一人民医院,看望因胃出血住院6天的70岁的老母亲,后回到派出所值班。当晚,带领民警成功将3名盗抢电脑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1月9日。上午,到宛城公安分局枣林刑警中队商讨处理一起打架案件。下午2时许,到拥有7000多名职工的南阳棉纺集团走访了解企业职工思想状况,并约定第二天上午,由他代表派出所上门看望特困职工。下午3时30分,赶往冉营社区走访德昌铜铝材料公司受伤职工赵国甫,途中,突发心脏病昏倒在南阳棉纺集团大门口。下午4时许,抢救无效,永远离开人世。

朱彦红 发表于 2009-6-19 17:59:33

这就凸现了一线民警们的真实生活啊!

晓风有痕 发表于 2009-6-19 18:01:24

多招点吧~

中级事故处理员 发表于 2009-6-19 18:04:07

{:5_555:}R:3(3)

...... 发表于 2009-6-19 19:33:03

二楼说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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