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沣 发表于 2009-6-6 13:53:12

令人气愤的消息

广州一被抢女士求助交警四次遭拒,该交警反问被抢者: “我是交警,如果他有刀怎么办” http://www.dahe.cn 大河报 A14 国内广角 2009年06月06日

  本报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私家车车主停车等红灯时被抢包,恰好一执勤交警骑摩托车经过,女事主上前请其帮忙追贼,怎料该交警扔下这样的话:“我是交警,如果他(抢包贼)有刀我怎么办?!”甚至将警用摩托车“塞”给女事主,“要追(抢包贼),你自己(骑摩托车)去追!”就这样,抢包贼在交警眼皮底下逃之夭夭。4日,女事主林女士找到记者,气愤地向记者重述前天下午在广州市中山一立交发生的这一幕———
  6月3日下午4时多,我开着我的白色私家车沿东风东路由西往东行驶,当行至中山一立交停下等红灯时,突然,一只手从窗外伸了进来,一把抢走我放在副驾驶位子上的手提包就跑。我车也没顾得锁上,开了门就追了出去。
  第一次求助,交警没搞懂咋回事
  恰巧,距离车子5米远的地方,一名执勤交警骑着警用摩托车经过,我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冲上前去直接跨上了摩托车后座。我跟交警说,前面那人抢我的包,快帮我追。那个交警愣了一下,他似乎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愣愣地听我讲话。
  第二次求助,交警要她自己去追
  狡猾的抢包贼并没有顺着马路跑,而是穿过栅栏,跑进了路边的一家修理店,不见人了。我正准备跨上摩托车继续追的时候,交警不干了,撂给我一句话:“要追你自己去追,我已经报了警了,还想让我怎么样。”我被这句话噎住了,不知说什么好,只得自己去追。
  第三次求助,交警问若贼有刀咋办
  对面马路的绿化带种得很密,我跑到路对面,一眼就看见抢包贼躲在绿化树后面,那时贼已经把绿色的上衣脱了,裸着上身打电话。而这时,刚才那名交警也骑着摩托车来到了马路的这边。
  得知自己被发现后,抢包贼采取了“贼喊捉贼”的策略,从绿化带里冲出来,对着我大吼:“你老是追着我干什么?!”这个时候,贼就站在我和交警的中间,与交警只有三四米的距离。“是他!快抓住他!”我对交警喊道。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这次交警的话更让我无语,“我是交警,如果他有刀怎么办?!”抢包贼一听这话,撒腿就跑开了。
  第四次求助,交警要她自己追
  到这时候,我还是有希望的,毕竟还有摩托车,总能追得上贼的两条腿。于是,我再度让交警载上自己追贼。不过,又是一个没想到,交警竟然把警用摩托车一把推给我,站在一边,说道:“要追,你自己去追!”就这样,站在人民警察旁边的我,眼睁睁地看着抢包贼跑到路对面,往广州大道的方向消失了。
  我被抢的包里,有房产证、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物件。但最让我感到愤慨的是,当时我一个人追,又是下雨天,我摔了两跤,膝盖都流血了,两只鞋也跑掉了。交警看在眼里,就是不追。还把摩托车塞给我,让我自己追。那个抢包贼个子还不到1.7米,交警却有1.8米多,很高大结实的模样,没想到竟是只缩头龟。
  交警部门回应:只要穿着警服,他有枪你也要上
  4日下午,林女士找到离事发地最近的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山大队,负责接访的是一名姓钟的警官。钟警官在110报警中心查到了当时是哪位交警报的警。钟警官表示,事实是怎么样的先抛开不说,遇到这种情况,对于警察来说,只有一个字,追!否则你就不配穿这身警服。接下来他们会找到当事交警了解情况,给林女士一个答复。L



沣沣 发表于 2009-6-6 13:53:58

他妈的 这交警真气蛋哈

帝豪 发表于 2009-6-6 13:54:57

这个“交警”应该开除

yang79756743 发表于 2009-6-6 14:01:09

R:40(3)

贯宇 发表于 2009-6-6 14:13:27

直接开除

WIND 发表于 2009-6-6 14:53:15

是科班出身就怎么啦

WIND 发表于 2009-6-6 14:54:05

说话不能太绝对了啦

shi396642387 发表于 2009-6-6 15:14:20

没啥奇怪,谁让现在的招警制度呢
啥时候再炸下公安局,把那些吸血虫送到地狱

yashin 发表于 2009-6-6 15:40:15

这位交警可以说一点错都没有
第一次救助,没弄清楚情况,交警完全有理由搞清楚情况再决定自己的行动
第二次求助,交警已经向110指挥中心汇报情况,这点做得绝对正确没有任何疑问
第三次救助,交警也完全没有错,他甚至还有句话没说出来“万一他手里有枪我怎么办?”一对一本身就没有绝对的胜算,万一歹徒手中有刀甚至枪呢?!以前每年哪么多赤手空拳斗歹徒受伤甚至牺牲的民警还少吗?!你别跟我说什么死得其所,我想警校生在学校时查缉战术教师肯定跟你说过该怎么做。
第四次,交警不追。我想交警的某些相关规定会告诉那位交警,他该不该追。交警追歹徒导致歹徒伤亡,结果交警还要被处分,我想这在国内不是没有过。用那些狗屁专家的话说,这叫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总的来说,这位交警如果说错,那就错在他的说话方式上。而且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毁在甚至死在记者手中的笔的警察不是没有过。

mary03264501 发表于 2009-6-6 15:53:18

无语。。。。

851030jiajia 发表于 2009-6-6 16:17:16

老毛在的话估计会拉去枪毙!

13592597152 发表于 2009-6-6 17:12:59

{:5_551:}

傲哥 发表于 2009-6-6 17:24:38

说话不能太绝对了啦
WIND 发表于 2009-6-6 14:54 http://110bbs.net/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好~~一切皆有可能·····不能想当然··

傲哥 发表于 2009-6-6 17:25:27

哎··这种消息··一般··我都不是很相信的··

更多的是一种炒作··借题发挥哈···

aza 发表于 2009-6-6 17:51:11

我只看看,不发表观点算聊...

hy49009457 发表于 2009-6-6 17:55:05

靠,这哥们够牛,不怕被口水淹死啊

沣沣 发表于 2009-6-6 18:13:35

{:5_551:}

鸽子2009 发表于 2009-6-6 18:17:55

这个社会还是让人缺少安全感

警米 发表于 2009-6-6 18:18:30

有损于警察在人民心中的形像

教主110 发表于 2009-6-6 18:19:52

这就是败类

...... 发表于 2009-6-7 10:55:09

还是看看算了
这种事都有两面性

zhaodaguang 发表于 2009-6-8 21: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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