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09-6-2 17:25:08

驻马店市2009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今年计划选调4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编办、财政局:
      从普通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改善乡镇干部队伍结构、巩固党的基层政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豫政办48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今年计划选调4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组部和我省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进行培养锻炼,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2009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0名(其中:本科生35名、硕士生5名)。
      选调对象:①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②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而未就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驻马店市户籍或生源地);③本市公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中具有全日制本科、硕士学历(定向委培生除外)的也可以报考。具体选调条件是: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作风正派,求真务实,有奉献精神。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从事社会公共活动和公益事业的经历,有发展潜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乡镇工作需要。
      6、报考对象(不含大学生村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7、报考对象为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要填写《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报名登记表(2008、2009年毕业生)》(附件1),并由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考生于2009年6月9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背面注姓名,不含登记表上贴的照片)、身份证(学生证),直接到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大厅(健康路西段、世纪广场南侧)报名,缴纳考务费100元。并于6月18日-19日下午5:00前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大厅领取准考证。也可于6月12日前先把《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报名登记表》、照片用快件邮寄到河南省驻马店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邮编463000、咨询电话0396—2600928),于6月18日-19日下午5:00前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大厅补办有关手续,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填写《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报名登记表(大学生村干部)》(附件2,一式2份),另附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背面注姓名,不含登记表上贴的照片),经所在乡镇党委推荐并签署意见后,由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汇总,于6月8日统一将本县区所有报考人员的《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报名登记表(大学生村干部)》、照片报送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大学生村干部于6月18日-19日下午5:00前,携带身份证到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大厅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招录工作相关信息和表格可从驻马店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zmdbys.com)下载。
      2、笔试。6月20日,所有报考人员在驻马店市进行笔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上午9:00-11:30考申论,满分100分;下午2:30-4:3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申论×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笔试成绩于6月30日公布。
      3、面试、体检和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抽调人员组成选调生招录小组具体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减少选调名额)。7月4日-5日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要求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选调名额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于 7月10日-20日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选调人选。
      4、审批及报到。被录用人员填写《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办理录用手续。被确定为市选调生的毕业生,不得另找其他工作单位。各县区于8月底前将选调生安排到岗。
      5、岗前培训。被录用的毕业生到乡镇上岗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培训。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大学生村干部分配到缺编的乡镇工作。新录用的市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本科市选调生在乡镇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硕士市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乡镇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大学生村干部在乡镇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选调生的职务安排,要在本县区规定的职数范围内统筹考虑解决。
      市选调生的工资和人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新录用的市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县区委组织部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每批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县区要于年底前将本市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录用为市选调生的人员,应在乡镇工作满3年以上,3年期间原则上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区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
      五、培养管理
      选调生工作是党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都负有直接责任,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扎扎实实地做好选调生的分配安置、培养管理和选拔使用工作。各级组织部门要以培养教育和跟踪管理为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形式,以促进选调生的选拔使用,缩短成才期,提高成才率。
      1、进一步明确培养管理职责。县区委组织部是选调生的日常管理部门,要科学制定培养管理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接收单位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正把培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选调生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各县区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选调生的定岗、定责工作;要明确专人进行传、帮、带,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有计划、多形式地对他们进行理论、业务培训;要适时对他们进行交流轮岗,使他们熟悉多方面的工作;要有意识地让他们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压担子培养。
      3、跟踪考察,动态管理。县区委组织部每年要对选调生进行一次考察,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有关情况。根据每年考察情况,对那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有问题的;本人不愿意继续在乡镇工作的;健康状况不好,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有其他不良表现的,及时调整出选调生名单。调整选调生,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区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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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
                                                               驻马店市人事局
                                                      驻马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驻马店市财政局
                                                               2009年5月22日

13592597152 发表于 2009-6-2 21: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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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xcxc 发表于 2009-6-5 09: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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