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莲湖区2009年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市人发[200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4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学类:省、市、区级在职骨干教师;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及往届未就业的获得学士及其以上学位的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2、小学类:省、市、区级在职骨干教师;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及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专科以上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专科学历报考者须西安市生源或常住户口在西安市。
(二)招聘专业
1、中学类(25名):物理6人,生物4人,数学5人,地理5人,英语3人,化学1人,政治1人。
2、小学类(15名):语文6人,数学5人,体育4人。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师职业,具备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身体条件;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在职人员需具备小教一级以上职称和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职人员需具备中教二级以上职称和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报考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往届生及200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人员报考年龄原则上男性为40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为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在职教师若与现用人单位约定有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未满者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法步骤:
采取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审核、公示、资格复审、聘用等方法和步骤实施。如报名人数与招聘相应学科名额低于5∶1比例时,相应减少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
(一)公告:
6月1日(星期一)至6月8日(星期一),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莲湖信息网(www.lianhu.gov.cn)、莲湖人事人才网(www.xalhrc.com)、《西安日报》、《西安晚报》、《华商报》、莲湖区政府大院及我市各大师范院校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6月9日(星期二)-6月23日(星期二),在莲湖区人才交流中心(团结东路6号)报名,报名时考生须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及考试费。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每科笔试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
2、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初审。2009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携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携带报到证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未就业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和骨干教师培训证。专科学历报考者须携带本市户口薄或户籍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3、领取准考证: 6月29日(星期一)— 6月30日(星期二)报考人员凭身份证、考试费收据在莲湖区人才交流中心(团结东路6号)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2009年7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并在莲湖信息网(www.lianhu.gov.cn)莲湖人事人才网(www.xalhrc.com)公布。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委托有关专家命题和阅卷。公共科目考试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涉及基础知识和相应学科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公共科目成绩和专业科目成绩各占50%。凡是参加西部计划在陕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符合该条件的考生,应携带由团省委西部志愿者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及参加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的高校毕业生(符合该条件的考生,应携带由西安市振兴办出具的证明),满服务期限并考核合格者均可享受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享受加分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5分)×50% =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名额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莲湖区人才交流中心和莲湖信息网(www.lianhu.gov.cn)、莲湖人事人才网(www.xalhrc.com)公布。
(四)面试:7月18日(星期六),采取讲课的方式,通过讲课主要考察考生对课改新理念的理解和实施能力、教材的处理能力、普通话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课堂驾驭能力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5%、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5%;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按照招聘名额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莲湖区人才交流中心和莲湖信息网(www.lianhu.gov.cn)、莲湖人事人才网(www.xalhrc.com)公布。
(五)体检:体检时间为7月27日(星期一),通过面试的考生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审核:7月29日(星期三)-8月5日(星期三),由区人事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核。
对于体检或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空缺的名额经区教育局同意报区人事局审定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经莲湖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确定公示人员名单。
(七)公示:8月10日(星期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公示结束后,将通过公示的人员名单报西安市人事局备案。
(八)资格复审:对已确定聘用人员在报到时进行资格复审。2009年应届毕业的考生,凡在2009年7月31日前,报考中学岗位者,未取得本科以上学历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的;报考小学岗位者,未取得大专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凡经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定岗,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行择业。
在职人员的聘用按照市、区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本简章由莲湖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4259382
联系人: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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