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调剂公告(十一)
根据《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省社科联、省法院及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及荆门市沙洋地区检察院、省水利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需进行调剂的职位与办理程序公告如下:一、需调剂的职位、有关条件及需调剂的人数(见附表)
二、调剂对象
参加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进入所报职位面试范围、符合调剂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
三、办理程序
1、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由本人在2009年5月26日16:00前与有关单位联系人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登记与审核手续。
2、经审核合格后,参加调剂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人员。调剂人员确定后,再与原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合并,按笔试成绩排序。
3、经调剂后,所调剂职位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招录计划。
省社会科学联合会:
联系人:朱京阳电话:027-87814943 ;
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安素敏 电话:027-87220187
陈恒敏 电话:027-87220521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兴无 电话0728-3323256
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何汉新 电话 027-67888636
省水利厅
联系人:易兴涛 电话027-87221737。
附表:
禁用词语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事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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