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小天 发表于 2009-5-22 00:24:18

遵义医学院2009年公开招考简章 5月31日至6月4日报名

遵义医学院创建于1947年,前身为大连医学院,是中国共**创办的第一所本科医学院校。1969年南迁遵义,是全国唯一一所坚持扎根革命老区没有回迁的本科院校。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贵州省省属重点建设高等医学院校,经过62年的艰苦创业,学校有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多专业、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高等医学院校。2007年,被评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的通知》(黔人通〔2006〕200号)文件精神和贵州省人事厅下达的新增人员计划,2009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等共计31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并报请人事厅批准,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拟录用人员名单都将在该程序结束后在遵义医学院校园网(http://www.zmc.edu.cn)及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gov.cn/)上进行公示,其中发布招考公告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同期在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com.cn)上进行公示。
三、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分为A教师、B教辅人员、C党政管理人员、D英语教师四类,详见《遵义医学院2009年公开招考职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应聘职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必须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7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31日至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考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或通过在网上下载《报名表》,用特快专递寄送的方式报名(以邮戳时间为准)。报考人员每人缴纳90元报名考务费。省内应聘人员需现场缴纳报名费确认,省外应聘人员需在6月5日前电汇报名费(汇款单上需注明应聘人员的姓名、应聘岗位及报考岗位代码等相关信息),逾期未将报名费电汇至学校人事处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能参加招考。
报名及邮寄(电汇)地址:贵州省遵义市大连路201号遵义医学院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行政楼七楼7-16办公室),联系人:周光润、李捷,联系电话:0852-8609555,邮政编码:563003。
3.报名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并交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报名人员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事厅同意后,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
1.初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同意报名。
2.复审。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准考证发放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缴纳报名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6月5日。
准考证发放地点: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
五、笔试
1.笔试为两科,每科总分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按职位分类,考试科目分别为:
A、B、C类:《公共英语》、《公共基础知识》(含公务员考试科目的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等)。
D类:《专业英语》、《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同上)。
本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总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笔试为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安排:《公共英语》、《专业英语》2009年6月6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6月6日下午3:00—5:00。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六、面试
1.笔试结束后,各职位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进入本程序人数与该职位招考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由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进人部门专家、领导组成面试考官。各职位的面试由实践操作(30分)和现场问答(70分)两部分构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实践操作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板书、计算机操作能力以及对报考职位的适应性等。实践操作由进人部门组织对考生进行实践操作能力的考核,按职位分类,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A类:计算机操作与公文写作;B类:实验操作;C、D类:试讲。
现场问答考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进人部门相关领导组成。面试时间:6月8日—9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分数需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若参加体检人员均体检不合格,则本职位放弃录用。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可进入考核程序。遵义医学院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在职应聘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应聘人员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有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6.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7.截止2009年7月30日未能提供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
8.经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况。

九、录用审批
体检及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进入公示期不再开展人员递补工作。
十、纪律要求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参照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招考咨询电话:0852-8609555,监督电话:0851-6826549或0852-8609593。
十一、在增人计划卡有效期内,未能提供办理调动等手续所需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商省人事厅研究确定。
十三、本《招考简章》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附件:1.遵义医学院2009年公开招考职位信息表
2.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考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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