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小天 发表于 2009-5-22 00:21:29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办法》(江府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江人发265号)和《中共新会区委办公室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委办77号)的文件精神,2009年我区教育系统按照招聘教师的资格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教师。现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本次招聘职位79个,其中:(一)高中教师:政治2人、语文3人、数学4人、物理5人、化学4人、英语3人、历史6人、地理15人、生物10人、体育3人、美术7人、音乐3人、心理教育5人;(二)初中教师:语文3人、地理4人、体育1人、音乐1人。二、招聘对象(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公示的代课教师除外)。三、应聘资格条件(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四)身体健康。四、报名时间、地点(一)报名时间:2009年5月23、24日上午8时-11时,下午2时30分-5时;(二)报名地点: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新会分校(会城明兴路17号)。五、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一)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计生证明(或未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彩色红底大一寸免冠同版近照2张。(二)社会人员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计生证明(未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彩色红底大一寸免冠同版近照2张,在职人员须提供经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三)报名考务费:50元。六、考核时间与办法(一)考核时间:2009年5月29-30日。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在5月29日上午7:00分集中考场,7:15分正式进行抽签,抽签顺序确定考核时间,非29日上午考核的考生即可离场。考生要在上午7:00或下午1:00分前到达考场考生候考室报到(不参加抽签或抽签后不按时进行考核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生在上午7:30或下午1:30开始备考,备考时间为1个小时。考生在报到集中时上交通讯工具,接受封闭管理并保持安静。(二)考核地点:新会东方红中学(新会区会城知政中路16号)。(三)说课范围:报考高中各学科职位的教材选用高中“必修一”,报考初中各学科职位的教材选用七年级上学期(我区现行使用的初、高中教材版本);报考高中心理教育职位选用“高中生心理健康教育”(由广东省教育出版社出版,广东省教育教学研究室主编)。(四)考核办法:主要考核考生的仪表心理、普通话水平、理解能力、思维能力、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教学能力。分两项内容:1、说课。所有学科的考核采用说课形式,时间为15分钟。具体说课内容届时在说课范围内确定。2、答辩或专业技能测试。答辩题目在区纪委(监察局)监督下全区统一命题,答辩时间为5分钟。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不需答辩,实行专业技能测试。体育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是:200米、立定跳远、篮球;音乐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是:声乐(自选歌曲),器乐(自选乐器演奏、钢琴自弹自唱),舞蹈(自选舞表演、即兴舞表演);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是素描。
七、确定拟招聘人选本次招聘教师的成绩按考核成绩计算,合格分数线全区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核合格的考生,依各学科职位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若在应聘职位内出现相同分数且超出该学科职位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一次考核答辩,按答辩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聘人选。同时,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招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八、体检由区人事局组织拟招聘的人员到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九、公示(一)在整场考试结束后两天内公布参加考核人员成绩;(二)对拟招聘人员在新会区政府网、新会人才网和新会教育网进行公示7天;十、聘用经 体检不符合要求或不服从分配出现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教育局面向全区全日制中学安排任教,并报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按规定程序聘用后只能签劳动合同,不能签《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2年期限内考取相应教师资格证,凭证书办理签订事业单位职员聘用合同手续。2年期限后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事业单位职员聘用资格,并终止劳动合同。十一、注意事项(一)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职位;(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准考证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三)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资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四)本公告由区人事局解释。十一、联系办法单位:江门市新会人事局、新会区教育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知政南路26号(区教育局);电话:0750-6390162(区人事局公务管理股)、0750-6623085(新会区教育局人事股)。


新会区人事局             新会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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