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小天 发表于 2009-5-22 00:17:36

汕头大学招聘1名学生处教育管理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汕头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处教育管理员1名,热诚欢迎应聘。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身体健康。有学生教育管理经验或学生干部经历优先考虑。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较高的英语水平。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工作,熟悉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熟悉网页制作和数据库管理。
二、主要岗位职责
1、宣传和执行国家资助贫困生各项政策,指导本科生、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正确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书。
2、做好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查,贷款资料正确性、完整性的审核。
3、做好与银行的协调联系工作,及时将贷款学生的学籍变动(如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告知银行。
4、协助银行完成每年放款工作,办理应届毕业生签订还款计划确认书。
5、开展专题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宣传和介绍诚信知识,教育贷款学生诚实守信。
6、做好学生贷款信息的上报工作,及时更新贷款数据库并向省厅报送数据。
7、做好贷款学生的贷款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档案管理。
8、受银行和学校委托,做好贷款学生和借款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留存、发放工作。
9、关心贷款学生的学习、生活,对他们加强引导和监督。主动约谈贷款学生,掌握贷款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状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事关系不转入汕头大学,待遇按学校人事代理合同聘任制的有关规定执行。住房自行解决。
四、报名时间
应聘者必须在2009年5月25日前用电子邮件发至lslin@stu.edu.cn或直接到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递交以下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字样。)
1、本人简历;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应聘工作设想(不超过1000字)。
经初选合格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未接面试通知者请勿访),面试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应聘材料仅用于本次招聘,身份证、证书和证明等原件在面试审查后退还,其余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五、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汕头大学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学生处办公楼104)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4-2903398
学生处
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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