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小天 发表于 2009-5-19 21:14:07

洛阳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为卫生系统招聘硕士研究生的方案 5月23至24日报名

根据市直卫生系统人员、编制现状和实际工作需要,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研究决定,为市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36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现制定如下招聘录用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核,择优聘用一批卫生专业医技人员(硕士生)充实到市直卫生系统中来,进一步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更好的保障人民的身心健康。

二、招聘计划、专业、职位
这次市直卫生系统参加招聘的单位共8家,计划招聘136名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职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截止2009年3月28日,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
(六)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核、录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
招聘信息在洛阳市人才网发布,考生根据招聘专业,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洛阳市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3、5月24日(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50)。报名时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2009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院校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填写报名表2份,近期免冠照片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信息采集室照。

六、面试
根据各单位报名情况,在市人事局指导下,市卫生局统一组织面试,计划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洛阳人才网上发布。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1号)规定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八、考核与聘用
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合格者市卫生局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结束无疑异者,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洛阳市人事局、洛阳市卫生局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2009卫生报名表.xls
2009年招聘岗位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洛阳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为卫生系统招聘硕士研究生的方案 5月23至24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