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一路走好
明天(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就满一岁了。一年来,这个改写中国无专门政务信息公开行政法规局面的标志性条例, 切实增强了各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拉进了与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监督要求的距离。科学评价、深入思考政府信息公开这一重大举措的作用与意义,有助于看清中国特色政治体制改革演进的整体脉络和基本路径。政府信息公开是一种理念。在漫长的封建社会,朝政之事大多不可外传,擅自传播还要受到严厉处置,直至处死。“愚民”是没有知情权的。进入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让人民了解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情况,获知决策的依据、过程而不只是结果,不仅是转变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的现实要求,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延伸。观念一经转变,必然激发出巨大的行动力量,成为“推行透明政务,打造阳光政府”的有力推动,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落实,进而为实现公民的参与、表达、监督创造出更多有利条件。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的内涵、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步入法制化、规范化新阶段。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让信息公开不再是政府可做可不做的“可选项”,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人民了解政府信息,也不再是祈求政府官员的恩赐,而是依法行使权利的正当行为,政府必须配合并予以满足。法定义务的强制性和依法行使权利的正当性,以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方式凸显出人民政府为人民、公务人员是公仆的政治属性。
政府信息公开还是一种(执政)方式。在一个有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传统的古老国家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不光需要彻底转变执政理念,更需要对执政方式进行相应调整。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授予,政府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和参与。集纳民智,汇聚民智,团结民心,政府就会站稳脚跟,具备较强的执行力。
非典肆虐之时,疫情传播防治信息的公开,让公众摆脱谣言误导和心理恐慌;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各类抗震救灾信息的畅行无阻,鼓舞凝聚起战胜灾害重建家园的精神力量;当国际金融危机袭来,应对危机的一揽子措施的公开发布,让公众全面了解了中央面对危机统筹兼顾、总揽全局的决策部署,看到了党和政府驾驭复杂局面的高超能力,大大增强了战胜金融危机的信心,信心的巩固反过来又有力配合了政府各项应对危机措施的贯彻落实。
最近几天,世界多个国家爆发猪流感疫情,一些国家出现公众恐慌。而中国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疫情通报制度的规定准确发布信息,及时启动相关疫病防治紧急预案,知情的公众心态平稳,社会秩序稳定。一个信息公开、公众知情、社会有序的良好局面,昭示新的执政方式在信息社会条件下能够把维护稳定、凝聚民心的执政之基夯得更实。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需要一个过程。《政府公开信息条例》是个新生事物,不可能一步到位,也不会一蹴而就。有的地方政府对信息公开的要求吃得不透、理解不深,落实也不够到位,信息“玻璃门”有待打破;有的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积习难改,习惯了关起门来做事,公开信息的主动性不足。群众方面也存在对自身权利重视关心不够,消极等靠思想重,积极争取意识差。可喜的是,各级政府已经积极行动起来,对照《条例》进行整改,普遍将学习《条例》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同时组织专门力量,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初步建成了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听证会、政府公告栏、行政服务大厅及办事大厅、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服务热线、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便民卡等为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信息公开的渠道在拓展,手段在丰富,主动公开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依申请公开平稳有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
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关键措施,重点加以推动;一些公民和法律工作者拿起法律武器,用司法的力量推动有关政府部门履行信息公开法定义务。在上下携手共同推动下,政府信息公开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一定能办得更好、落得更实。 这是引自新华社的一篇文章,希望我们的各级地方政府能够逐步推进信息公开,也让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机会! 恩
并且这也是一个申论热点
大家好好看看吧
谢谢楼主分享啊{:5_550:} {:5_556:} 非典淡去,政府信息公开好像也淡去很多........ 迎五一送金币,五一劳动节金币大奉送! 不是不考试申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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