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公告 4月23日至30日报名
根据《南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于2009年4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09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统招,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应(历)届毕业研究生(注:管乐专业25周岁以下,且为音乐学院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教师岗位及数量
见: 2009年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5、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3日—4月30日
每天上午8:30—11:20
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办公楼三楼组织人事处(青山湖大道342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一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在校学生和已就业的人员还需要出具所在学校的就业推荐函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者须填写《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并办理缴费手续。
2、资格审查
南昌市人事局与本校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记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两种方式。
(二)岗位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经南昌市人事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到3:1,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笔试(5月16日上午9:40—11:40)
分学科出卷,分学科考试。考试内容及卷面分值如下:
卷一:教育学、心理学(满分100分占笔试总分70%)。
卷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分的30%)。
笔试结束后,卷一和卷二加权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为5:1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为3:1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四)面试(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面试内容、成绩和所占比例如下:
1、面试内容:
①各学科教师:课堂教学试讲(时限每人30分钟,上课时间2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还要进行专业加试,即实际专业操作能力测试。
②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管理相关知识问答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
③辅导员:相关知识问答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
2、面试成绩计算:课堂教学试讲﹙教学管理相关知识问答、辅导员相关知识问答﹚、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加试专业的成绩各为100分,其各所占面试成绩比例为: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课堂教学试讲占50%,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占20%,专业加试占30%;无专业加试学科的课堂教学试讲或回答问题占80%,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占20%。
六、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汇总并进行加权: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65%,从高分到低分以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遇名次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南昌市政府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政审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因群众举报并查实而未通过者的名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南昌市政府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内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的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的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八、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费用标准,笔试费用为:教育学、心理学30元,公共基础知识40元,共计70元;面试费用为每科30元,共计60元。其它招考费用由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
九、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和江南人才热线上发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和体检通知等所有后续招聘信息均在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发布。
咨询电话:0791—8111330
十、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凡涉及《南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需执行回避制度。
监督电话:0791—3884291.
十一、本方案由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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