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号)、《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苏组通〔2009〕12号)和《2009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苏组通〔2009〕2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将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选聘人数
2009年,我市计划选聘465名高校毕业生。其中,靖江市41人,泰兴市90人,姜堰市90人,兴化市154人,海陵区58人,高港区21人,泰州经济开发区7人,泰州农业开发区4人。
二、选聘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省外“211工程”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其他省外普通高校泰州生源应届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曾担任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及以上学生干部;(2)曾受到院(系)及以上表彰;(3)曾获得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5、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在省选聘办统一领导下,由市选聘办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选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与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选聘简章
3月28日,通过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向社会发布选聘简章,公布选聘计划、选聘条件和程序等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选择在省内一个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0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6∶00。报名缴费按省选聘公告标准执行。
2、资格初审
考生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后,市选聘办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及时在网上审核通过,初审不合格的说明具体原因,接受考生咨询。初审合格的考生须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通过。
3、报名注意事项
(1)2009年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7-20Kb)。
(3)市选聘办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4)报考人员慎重考虑,选择一个市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市。
(5)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的考生2009年4月21日-25日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提供考试大纲。笔试题目由省选聘办统一命制,市选聘办负责做好具体考务工作。笔试的时间为4月26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结束后,省选聘办统一组织阅卷。笔试成绩在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市选聘办划定合格分数线,然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核与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市选聘办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学生证。(2)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使用过的,如已使用,须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经学校党组织盖章的证明;非中共党员的须按选聘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经学校党组织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省、县(市、区)两级项目办审核盖章同意推荐的相关材料。对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初定于5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选聘办组织实施。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面试考官组成,考官人选由市选聘办确定,从有三级以上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中随机抽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张榜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对考察人选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综合考生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等,市选聘办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选聘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市选聘办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市选聘办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八)决定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市选聘办将拟聘用人选名单报省选聘办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项事业编制由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实行单列管理,挂靠在当地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专门用于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从2010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市(区)政府所在地。
六、纪律与监督
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8626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6181
监督电话:0523-86886326
网址:
江苏大学生村官网
www.jsdxscg.gov.cn
泰州党建网
www.tzdjw.gov.cn
泰州人才网
www.tzjob.com
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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