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3-29 18:05:35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关于200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焦人〔2007〕43号)要求,根据焦作师专2009年工作需要、编制情况和年度用人计划,现公开招聘教师13名。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通过考试考核,为焦作师专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并忠诚于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符合学校的引进专业要求。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5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公开招聘的专业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13名教师(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

2、报名地点:焦作师专人事处(焦作市山阳路998号办公楼二楼229室)

3、提供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获奖证书(验原件同时交复印件各一份),提交自荐书一份。另交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

(二)考试

考试分专业测试和集中面试。

1、专业测试侧重专业知识考察,采取课程试讲、技能测试和答辩等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专业测试排名,按专业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集中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由市人事局和焦作师专共同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集中面试成绩×30%

如专业报名比例低于1:3,参加专业测试后,是否递减该专业需求计划和是否进入下一程序经研究后决定。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专业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如考察过程中有不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焦作人事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市人事局下发聘用文件,办理人事手续。

联系电话:0391-35942893580254

邮箱:rsc@jzsz.cn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焦作师专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焦作市人事局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9年3月26日

101 发表于 2009-3-29 19:38:33

看看了~~ 留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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