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点实在的
我有两个关于公安基础的疑惑,请高手指点下~~1,关于劳动教养的期限,书上说的是:做出处罚决定之日起
但,我上补习班的老师说~~法律条文上说的是通知收容之日起~
我做的题目答案都是做出处罚决定,我想着这都是本着课本的原则
但是我想着法律条文应该是不会错的~我很疑惑~~
2,同样的问题~关于强制禁毒的~~
老师,新的禁毒法已经出台了~~2008年6月已经施行了~~
但是教材上的强制禁毒和其~~好多地方都有冲突~~
老师说~~教材上的关于强制戒毒的不用看~~
我很担心~~~到底该怎么弄~~要知道~~关于强制戒毒的内容不少哈~
我相信法律条文的真实性~~但是,又担心考试出相关题目时~
答案会依靠教材制定~~~我到底应该怎么做~~
请高手指点~~~非诚勿扰{:11_515:} 扬眉老师说全部都依照书本上的`书本上的不变` 可以不按法律吗? 我感觉这种有争议的问题,应该不考吧 应该是是课本上的为主 灰色肩章能公开身份吗?说话很有水平啊,,呵呵,,,, 灰色肩章能公开身份吗?说话很有水平啊,,呵呵,,,, 这个是去年的帖子吗? 踩踩踩踩踩 做出处罚决定之日和通知收容之日,这两种说法一致,但会不会存在作出决定和同志收容不在同一日的情况呢?或许在比较正规的题目中不会出现这类课本与法律条文相冲突的问题吧! 肯定要以法律为准那!法律是与时俱进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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