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1-22 14:44:14

南阳师范学院2009年诚聘教师启事

南阳师范学院坐落在南阳市西区卧龙岗上,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河南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南阳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山川秀美,交通便利,享有绿城、水城、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新城之美誉;南阳文化积淀悠久而丰厚,曾孕育了张衡、张仲景、诸葛亮、范蠡等历史名人,近现代更是有冯友兰、姚雪垠、彭雪枫、王永民、二月河等英才涌现。学校占地1857亩,现有教职工1245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21名,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88名,设有17个学院38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文、史、理、工、法、教育、经济、管理8个学科门类。为适应发展需要,特向全国诚聘优秀人才。

一、拟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四)博士后出站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或部分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五)按规定学制按时毕业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①2009年12月底年龄不超过32周岁;

②全日制普通本科原则上在全国重点院校或211院校就读;

③国外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学历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六)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拟招聘专业、人数

详见:南阳师范学院2009年度引进教师计划

三、相关待遇

(一)两院院士、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优秀留学归国人员有意到我校工作的,学校将提供优厚待遇,具体面议。

(二)引进到我校工作的省级特聘教授、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正高职)和在本领域本专业有独特造诣的专家,除享受工资和校内岗位津贴外,在校服务期内(5年)还享受以下待遇:

1、提供安家费20万元;

2、科研启动费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15万元,实验性理科20-30万元;

3、特殊补贴5000元/月;

4、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5、其它条件面议。

(三)引进到我校工作的博士后、博士研究生(指学位、学历俱全的全日制毕业生),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和其它工作任务,在服务期内(5年),享受如下待遇:

1、不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

(1)学校帮助联系房源,并发给安家费15万元;

(2)享受档案工资和校内岗位津贴;

(3)博士特殊津贴1500元/月(发3年);

(4)科研启动费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4~6万元,实验性理科6~10万元;凡省部级以上资助项目,学校按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

(5)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2、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

(1)若配偶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随调;若配偶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校按人事代理的方式在校内安排工作。

(2)学校帮助联系房源,并发给安家费8万元;

(3)享受档案工资和校内岗位津贴;

(4)博士特殊津贴1500元/月(发3年);

(5)科研启动费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4~6万元,实验性理科6~10万元;凡省部级以上资助项目,学校按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

(6)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四)2009年回校工作的委培博士(指学位、学历俱全的全日制毕业生),扣除读博期间学校已支付的学费及工资等费用外,享受当年引进博士的所有待遇。

(五)招聘到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

(六)引进人员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年限及违约责任的《协议书》方能享受上述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应聘者可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到南阳师院人事处,电子邮箱:nysyrsc@126.com。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照招聘条件、招聘专业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的简历转发到相关院(室),各院(室)根据需要,按照招聘人数和试讲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拟定试讲人员。拟定的试讲人员到校试讲时,须携带相关材料先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拟定试讲人员须携带材料如下: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最好是毕业院校已经盖章);

2、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等级证书(外语、计算机、普通话等)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科、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及复印件;

7、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8、如果发表有论文,须提供论文原件,在网上可以查到的论文可只提供论文题目;完成有科研项目的,提供结项证书或鉴定证书原件。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应聘人员的考试分为试讲和面试。试讲、面试分别按百分制打分,最后按试讲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南阳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编:473061

联系人:王红军,刘艳宗

联系电话:0377-63513710,63525065

传真:0377-63513710

电子信箱:nysyrsc@126.com或rsc@n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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