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调剂及查询方式
点击查看详细 200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考试录用调剂要点:从13日8时至15日18时,考生可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调剂网页,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
考生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考生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
16日8时至17日18时,招录机关将对报考本机关(单位)的调剂申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招录机关按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成绩排序。调剂审查合格的人数达到规定的调剂人数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做资格审查。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考试录用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考生之间进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调剂结束后,将形成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1月20日之后,考生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调剂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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