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消防指挥学校接收2009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接收2009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春城---昆明,属于武警系列,昆明消防指挥学校是公安部消防局领导下的培养生长干部的全日制大专层次部队院校,成立于1991年7月13日,是目前我国唯一一所面向全国消防部队招生,培养基层消防指挥人才的专业学校。
学校着眼于基层第一任职需要,一直秉承“祖国、责任、厚德、博学”的校训,始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坚持“育一流消防人才、创一流消防院校”的办学思路,立足实际、着眼未来、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经过十七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在人才培养、队伍管理、科研水平、对外交流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独特办学特色,各项教学设施日趋完善,师资水平不断提高,教育体系日渐成熟,教研能力不断增强,与美国、日本等国内外消防团体建立了良好交流合作关系,培养出了数名消防战线上的英雄楷模,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共和国的消防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用热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感人的赞歌。
为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生源要逐步自己培养和依靠国民教育的指导方针,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我们每年都从地方院校接收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校服现役,目前多数人员已经成长为学校教学管理的中坚力量,在各个岗位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切实贯彻科技强警的指导思想,着眼于部队长远发展,适应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我们热忱欢迎有志献身消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我校工作!
接收专业
门类名称
专业名称
接收人数
文 学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
1
理 学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化学
3
工 学
核生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刑事科学技术
1
医 学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药学
4
管理学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图书馆学
1
接收条件和要求
1、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硕士研究生,并获得相应的硕士学位。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1)毕业院校或所属学院属于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学院、民办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2)学习方式为自费、委培、定向、走读、自学考试毕业生,国(境)外学习毕业生;
(3)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未获得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必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献身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均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的规定,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4.8(0.6)以上。
4、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29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
5、接收岗位:全校教学、管理、服务保障岗位。
6、特别说明:报名系个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申请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
2、在校学习期间有当兵入伍经历的;
3、学业有专长、术业有专攻,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或获得第二学位的;
4、经学校批准,参加省级以上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5、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的。
享受待遇标准
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接收报到后将实行不少于六个月的集中入警培训,然后实行总体一年的见习期。
2、见习期满合格,任命为正(副)连职(专业技术12、13级)警官,武警上(中)尉警衔。
3、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执行解放军同等工资标准。
筛选淘汰
1、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2、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之一不全的;
3、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4、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5、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联系地址: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政治部干部处
联系电话:0871―7210346
传 真:0871―7210346
邮 编:650208
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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