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招聘1名事业编制实验室检测人员的公告
商丘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隶属于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商丘市辖区内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和相关服务。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实验室检测人员(事业编制)1名。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热爱实验室检测专业;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分析化学、食品检测或与此相近专业,大学英语4级以上或425分以上,同等情况下,具有科研院所、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30岁以下;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的相关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在商丘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商丘日报发布招聘消息或公告。
(二)报名须知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8日至12月18日
2.报名地点:商丘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楼动植物检验科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中段396号
3.报名要求:带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等证件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填写《商丘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一式三份(附表)。
4.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
(三)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100分(占总分的40%),面试100分(占总分的60%,含实际试验操作),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取前五名参加面试。
(四)体检
面试后,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对综合评定成绩第一名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五)考察
招聘办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报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丘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haciq.gov.cn/sq/index.jsp)上公示7天。
三、聘用审批
1.经过以上程序审定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接收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371-3210682
联系人:卞传胤 马亚宁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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