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文化厅厅直事业单位2008年度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告
河南省省文化厅厅直事业单位2008年度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厅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科学公正的选拔人才,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文件精神和文化厅厅直事业单位编制情况,我厅厅直事业单位2008年度拟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招聘单位
(性质) 专业要求 招聘
数量 学历及年龄要求
河南博物院
(全供事业) 历史研究 1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年龄30岁以下,计划内招收的2008年全日制毕业生
美术史专业
(从事形式设计) 1
日语专业(从事日语讲解及翻译) 1 本科以上学历,2008年全日制毕业生
河南省艺术职业学院
(全供事业) 平面设计专业教师 2 计划内招收的2007、2008年度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年龄28岁以下
舞蹈专业教师 1
英语专业教师 1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全供事业)
分析化学专业
(从事科技保护工) 1 2008年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
田野考古专业 1
河南省豫剧三团
(差供事业) 戏曲导演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划内招收的2007、2008年度毕业生,年龄30岁以下
贝斯 1
戏曲音乐作曲 1
河南省京剧院
(差供事业) 计算机信息管理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划内招收的2008年度毕业生,年龄26岁以下
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组织实施
厅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本年度招聘工作规范统一,组织严密,切实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报名、考试
1、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于2008年11月28 日— 30日(早8点至下午6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学位证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到各用人单位进行报名;各单位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等进行审核审查通过的,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提交的3份《河南省XXX单位2008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编写序号,加盖公章,用人单位留存1份,报考人员留存1份,对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另1份待报名结束后,并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厅人事科技教育处。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测验,主要测评竟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
具体考试工作由文化厅人事处组织或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08年12月03日(9:00—11:0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工作由厅人事处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由各用人单位通知考生本人。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提前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成绩,在省人事厅、省文化厅网站公示。
四、体检、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招录岗位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五、录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事厅、省文化厅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7日。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享受按事业单位有关待遇。试用期半年。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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