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推荐:1.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2.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99号)精神,为加强该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经批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按该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要求,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聘用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省局直属事业单位,以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推荐)。
三、应聘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1977年8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1984年8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下,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所学专业符合应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用人单位等网站上同时发布有关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2012年8月23日至8月31日。
五、招聘资格审查
(一)招聘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7日至8月31日。
(二)报名地点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地点统一设在河南宾馆一楼,应聘者如有问题可直接咨询应聘单位,招聘单位信息见下表。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序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手机固定电话
1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张艳139382554460371-63388216
2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张春荣136198482830371-65952190
3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周明136039813660371-60955656
4省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培训中心张宏太135230093770371-60228997
参加应聘的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到有关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时填写《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推荐),交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各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一式2份。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现场领取。
应聘者须按公布的拟聘用岗位填报志愿,每人只能选择1个岗位应聘。各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否则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将报名汇总表和应聘者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报省局进行审核。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相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等),面试在省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但面试方案由各招聘单位制定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备案。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排序确定。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提前三天通知考生。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在省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八、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15天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见习期为一年,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及在职人员的见习期为半年。见习期间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实施。
九、有关要求
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工作纪律。要坚持招聘政策、招聘方案、资格条件、聘用结果“四公开”制度,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招聘工作全程跟踪监督,招聘工作中如发生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要求1个月内结束。
咨询电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0371-63280268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389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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