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2-8-24 13:54:47

河南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集中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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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河南省卫生厅2012年厅直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河南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补充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99号)规定,经批准,河南省人民医院等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3名(博士61名、硕士295名,本科17名),结合厅直单位人员需求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二)应聘厅直单位岗位,应为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三)应聘厅直用人单位的医药卫生专业人员,应为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基础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录的全日制本科;
  (四)应聘厅直用人单位非医药卫生专业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五)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要求
  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职工医学院、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河南卫生职工学院附属医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河南省职业护理学院、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医学情报所、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等15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73人,招聘岗位主要面向专业技术职位。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职位要求详见《2012年河南省卫生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推荐)。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厅及厅直各单位网站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具体招聘方案登录报考单位网站进行查看。发布时间为2012年8月18日至8月27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
  1、报名时间:从2012年8月18日至8月27日;
  2、报名方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信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下载《河南省卫生厅2012年厅直单位招聘毕业生报名表》,填写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招聘单位人事科(处)进行初审;
  3、报名电话和联系人


河南省卫生厅2012年厅直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河南省人民医院郝晓晋0371-65580013,65580015 65580013@163.com,
河南省肿瘤医院吕丽红0371-65587339rsk5587339@163.com
河南省胸科医院宋萌、温斯斯0371-65662559,6566260665662559rsk@sina.com
河南省疾控中心朱华0371-68089227hncdcrsc@hncdc.com.cn
河南职工医学院张培玲0371-62576635hamc828@126.com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贾虎0371-66974630hnzfy66974630@163.com
河南卫生职工学院附属医院贾宁0371-69958592hns2y001@126.com.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袁园0371-66331628yanjiursk@163.com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王洪0371-63979176hn@hnxyzx.org
河南省省直一门诊关冰0371-65907316ymzrsk@163.com
河南省省直二门诊马云0371-65901490emzrsk88@163.com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王林0372-2948755,3696803rsk2948755@163.com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张艳涛0379-63546730lyzgzp2012@sina.com
河南省医学情报所刘雅莉0371-65954715LYLa517@sina.com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雷霖0371- 65589282kjblynn@163.com

  4、资格审查与确认:初审合格人员和需要进行现场报名的人员,应于2012年8月28日18:00前到应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及相关证书,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自荐材料等。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审查条件的人数比例低于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工),均为百分制。笔试工作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面试(试工)在省卫生厅统一指导下,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各用人单位网站公布。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试工)人员。各用人单位通过网站、电话通知面试人员。逾期未参加面试的应视为放弃,按笔试成绩依次顺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在各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面试(试工)成绩×70%。
  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试工)考核、体检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五)考察
  各用人单位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及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要求报名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结束。
  五、纪律
  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省卫生厅人事处:0371-65897806
  监督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0371-69690389
                                   河南省卫生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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