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2-8-24 13:51:16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政法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公开选调9名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1、公诉工作岗位2名;
  2、侦查工作岗位2名;
  3、计算机工作岗位2名;
  4、民行检察工作岗位1名;
  5、信访接待员1名;
  6、文秘工作岗位1名。
  二、选调报名条件
  (一)报考对象必须是全市政法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国家安全局)担任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职务的公务员,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选调范围内。
  1、报考公诉工作岗位条件:在全市政法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国家安全局)从事刑事侦查、公诉、刑事审判、刑事辩护工作三年以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法律),取得法律资格证书A证;
  2、报考侦查工作岗位条件:在全市政法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国家安全局)从事刑事侦查、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刑事审判、刑事辩护工作三年以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资格证书A证;
  3、报考计算机工作岗位条件:在全市政法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国家安全局)从事计算机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具有网络工程师等级证书者优先;
  4、报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岗位条件:在全市政法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国家安全局)从事民事行政检察、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工作三年以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资格证书A证;
  5、报考信访接待员工作岗位条件:在全市政法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国家安全局)从事信访接待工作三年以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信访接待员”类称号。
  6、报考文秘工作岗位条件:在全市政法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国家安全局)从事公文写作工作经历三年以上,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法律或中文)。
  (二)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受纪律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不能参加报名。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公布岗位
  将选调公告在信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信阳电视台、信阳日报、信阳晚报进行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5日至2012年8月27日。
  报名地点:信阳市人民检察院门卫室。
  联系电话:0376-6616106、13837638929。
  2、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信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下载 http://www.xinyang.jcy.gov.cn或到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经本单位核对验印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有从事本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4)报考公诉、侦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岗位,需提交法律资格证书A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本人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一份。
  (8)本人近三年工作总结和受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如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本人符合其它岗位条件,可选报其它岗位,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空缺。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5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2、面试(50分):根据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成绩计算:总计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依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
  (五)考察。依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被考察人选,由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考察小组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记功、年度考核等。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由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对考察人选的考察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在信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七天。在公示期间,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的,应当署名或当面向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对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和资格问题,由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八)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其选调问题的,由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时间安排
  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时间根据选调工作的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五、监督工作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请市纪委对选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其他
  选调到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本公告由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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