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shaohua 发表于 2008-7-28 14:07:46

广东省鹤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8名教职员公告

广东省鹤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8名教职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组织鹤山市第一中学等18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和应聘条件(一)招聘职位:18个事业单位共招聘教职员78人,具体详见附表1。(二)应聘条件应聘者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二、报名及考试办法(一)报名报名时间:2008年7月28日至7月31日。每天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30时。报名地点:鹤山市教育局人事股(鹤山市沙坪镇前进路3号)联系人:施股长联系电话:0750-8885834招聘对象: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公开招聘。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应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三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8年暑期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07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2007年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报名要求:按照公告职位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2008年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毕业证书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和《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资格审查表》和职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生证明和职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同版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和《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资格审查表》,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应聘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上述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请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人员在上述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二)考试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者自愿报名,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教)、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及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录用。考试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教)、笔试和面试。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教):应聘者统一参加由市教育局安排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教),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教)合格后方能参加笔试。报名后立即安排测试。测试时间:2008年7月28日到8月3日。2、笔试:对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教)合格后考生统一参加由市人事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学法、时事政治、教育政策。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时间:2008年8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时。笔试地点:鹤山市职业技术高级中学(鹤山市沙坪大林路175号)。笔试成绩构成: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并于鹤山人事网(http://www.hsrsj.gov.cn)和鹤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hsedu.gov.cn)公布。3、面试:面试对象人数按照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测试应试者专业技能和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采用实际操作或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4、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三、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分别在鹤山人事网、鹤山教育信息网及招聘用人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择优聘用为鹤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员。此公告由鹤山市人事局、鹤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附件一:《鹤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员招聘职位表》附件二:《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资格审查表》鹤山市人事局、鹤山市教育局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广东省鹤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8名教职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