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shaohua 发表于 2008-7-24 19:50:57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法律事务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07月31日至08月05日

报名地点:北京西路68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726室

报名方式:1、邮寄报名(地址:北京西路68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726室,邮编:210024)。邮寄截止时间以2008年08月05日发出地邮戳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可于2008年08月12日至13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和机关公文写作。

(二)笔试时间为2008年08月18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政府法制网公告栏进行公示。

(四)面试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等一定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录取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体检标准或身体条件要求的,须在公告中说明)。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6—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3396360            

联系人:庄金东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83396440            

联系人:苏荣建

附件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省法制办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该文章转自[公务员1号()]:http://www.gwy1.com/zhaokao/gwysy/200807/28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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