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2-7-26 09:55:36

新乡长垣县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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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依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聘用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用人单位,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加强整体队伍建设。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1.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2.服务长垣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和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原长垣县起重工业园区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大专学历限于新乡市范围内户籍,服务长垣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和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原长垣县起重工业园区工作人员不受户籍、年龄、学历限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这次招聘涉及到9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计划聘用134人(见推荐)。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前,7月21日由长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新乡日报》、长垣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7月28日至8月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
  长垣县人才市场(位于长垣县华垣路建设大厦B座西临,电话:0373-8889050)。
  3.报名办法: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在职人员提交本单位 批准证明,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交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报名时填写《长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推荐)1份,交纳笔试考务费30元。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长垣县人才市场按照要求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对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原岗位取消的除外),由招聘工作人员填写《长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人员情况登记表》,按照同一单位、岗位(专业)分类造册。
  考生于2012年8月14日至15日,到长垣县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权重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权重50%,满分为100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只考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12年8月16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笔试安排在长垣县城区。具体考务工作由长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安排。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笔试成绩取同一岗位(专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也可参加笔试,成绩以本人考试成绩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招聘计划10人以上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可依次递补,但从面试须知发放后起,如出现空缺不再递补。笔试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区别情况,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是采取结构化面试;二是采取试讲和答辩。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教师的体检人员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其他体检人员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学历的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信息为准),学历认证费用自理。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优先聘用学历较高人员,学历相同的优先聘用笔试成绩较好人员;学历和笔试成绩相同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拟聘资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小学教师岗位8年内不准调动),经鉴证后在长垣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其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聘用人员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规定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尚未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长垣县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见推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方案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长垣人才信息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3-8889050、0373-8889393。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监督电话:监察局(0373-888931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3-8889393)
  本方案由长垣县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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